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3-02-08 08:29:0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4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意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为抓手,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淮南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经过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确保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要彻底查清风险隐患。用一周时间,在全供销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社领导班子要集中时间下沉带队检查。要精准深入排查,对出租房门点、仓库、车拆市场、物流中心、米厂、驾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排除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账,逐项梳理、逐条整治、限期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业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

  二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聚焦“1+11+N”领域,切实解决安全问题。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冬天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消防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力度,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出租房门点、职工宿舍、车拆市场、物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整治违章用火用电。

  三要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好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疫情工作的一切要求,协助社区等部门做好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根据淮南市供销社实际情况,加强防范重点,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查,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检查的`方式,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二)突出重点。市供销社制定安全检查清单,制定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下属单位自查、市社检查等方式,聚焦存在重点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单位,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

  (三)营造氛围。淮南市供销社通过制定安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体职工动员、全系统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让全系统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治“五到位”等各项法定责任,杜绝违法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探索有效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和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企业各类事故报告、查处和统计分析工作,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气候等重要时期,应亲自组织、参加街道及本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日常检查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3、暗查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访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对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互查互评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探索开展按区域、行业、专业等分片检查,交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验,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本地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以及本地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与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1、一级监管网格:以办事处和街道各职能部门为单元建立全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一级监管网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会成员根据年初监管目标分工,按职能部门职责、分路段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并带队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二级监管网格:按路段、地块划分,以各村、社区和各路段企业为单元建立4个二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村、社区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和滨湖集团(物业股份)为单元建立10个三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以行政区域划分,按原监管模式,对村级开发工业小区及村租赁企业加以监管。

  (2)滨湖集团(物业股份)对工业坊一期、二期、三期内企业及滨湖集团(物业股份)租赁企业加以监管,对各村、社区工业坊一期内厂房协助监管。

  主要职责: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人员配备

  二级监管网格中各配备一名专职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人员实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编制并执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开展企业情况调查。每年对本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包括: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与年度业绩、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将数据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3、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对企业按照事故风险大小因素,进行红、橙、蓝分级,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现状,进行A、B、C分类,列出分级分类清单,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生产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冶金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红色、C类企业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开展重要事项书面告知。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安全许可、安全培训、工作报告等事项,发放和收回书面告知书、安全承诺书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活动。每年组织网格内生产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检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隐患。

  6、实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二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三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对各自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与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培训,检查作业现场情况,诊断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配足配强网格监管员。要加强网格监管人员的管理,组织上岗业务培训,制定奖惩规定,经常教育引导网格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格监管工作。

  2、充实监管装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为网格化监管创造条件,提高监管人员待遇,配备数码相机、工作电脑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监管工作需要和个体不受到伤害。

  3、创新工作方式。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力争20xx年内全街道企业全部纳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并实现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4、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履职尽责的,当网格内企业发生事故时,可减免其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存在失职或玩忽职守问题的,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xx〕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单位要对所有农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农机隐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辖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农机生产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厅农机监理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准入,严厉惩处加油站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加油站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加油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时办理延期手续;产权出让及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是否按期办理变更手续,相关人员是否按期取证;

  (三)安全评价报告与现场是否相符,储罐位置及容量是否发生变化,停用的储罐是否拆除或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五)是否建立并落实加油站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了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安全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合格证及操作证上岗;

  (七)卸油、加油、检维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八)加油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及站内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九)是否按规定配备应急器材,是否制定了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了年度演练计划并按要求演练;

  (十)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是否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

  三、方法步骤

  采取企业自查、区市检查、抽查和市局督查交叉进行的方式,时间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区市检查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市局随机组织抽查督查。具体步骤为:6月1日至7月31日为企业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区市全面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市局抽查和整改复查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市局将根据各阶段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近期各种督查检查情况来看,违法违规现象增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有滑坡和松懈情况。各区市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市要对辖区内加油站逐一进行对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认真落实闭环监管工作制度。各级检查、督查组每次检查都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发现的隐患、下达的执法文书内容、确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备查。

  (四)及时报送检查信息。各区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每个阶段结束后5日内上报相关情况,要有数字、有方法、有内容。10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危化品科。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5

  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按照《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进一步巩固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效,坚决防范遏制燃气较大及以上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瓶装液化石油气跨区经营、黑气黑点、充装过期气瓶等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涉及燃气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风险和重大隐患。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共23家,个别企业规模偏小、实力较弱,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问题突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从业人员素质、安全制度落实、应急能力建设、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企业工作人员要百分百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在重要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要建立本企业信息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测。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重点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组织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从业人员存在无证作业等问题。三是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重点整治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责任书签订走形式,“三违”行为突出;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重点整治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队伍、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五是强化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以及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开展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清理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严格依法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全面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燃气使用用户名录,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防范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组织设施设备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私接“三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20x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有餐饮用户完成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对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燃气企业不得供气,有关部门依法严处。三是推动用户落实防范措施整治。重点整治未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不按规定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场所安全投入不足,防火、防爆设备设施不完善,安全用气常识缺乏,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老旧小区用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整治燃气设施、用气环境等安全隐患。一是组织户内用气环境安全整治。通过燃气企业入户安检,重点排查整治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燃气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燃气具安装场所不符合安装要求,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用户负担”相结合的思路,推动居民用户更换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其他居民小区同步推进更换。二是组织小区燃气设施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重点整治燃气管道埋深不足,燃气调压站最小保护范围内建设建构筑物、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燃气盘管、立管锈蚀严重,燃气管道未设套管穿板、穿越部位未作防泄漏处理、穿越电力和污水管沟或同沟敷设等安全隐患。对在老旧小区内违规设置的非法储存充装点、不符合安全间距及消防要求的供应站,以及“黑气点”要坚决取缔,依法依规处罚。三是组织“不常居住房”燃气使用安全整治。建立不常居住房燃气安全检查专项制度。全面摸清“不常居住房”底数,建档立册,准确掌握燃气具情况,强制改装终端智能气表和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违法施工、野蛮施工以及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一是组织燃气工程安全整治。重点整治限额以上的燃气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未依法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扩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和清退。二是组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整治。制定燃气管线保护范围及控制范围工程活动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惩戒力度,重点整治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经安全交底开展作业,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重要部位、关键节点实施前安全条件验收,未落实燃气管线精准探测工作,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不合格燃气具等排查整治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查处生产、销售、认证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燃气具安全整治。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不落实对经营者管理责任、未采取措施制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等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堵住不合格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二是组织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整治。开展燃气具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现CCC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求对其认证情况进行溯源,重点核查获证组织持续符合认证一致性要求、认证机构规范实施认证及对获证组织开展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有效实施证后跟踪监管等情况。同时加强CCC认证标识排查,重点对未标示中文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等“三无”燃气具产品,以及应标示但未标示CC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产品进行核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组织对燃气管道、场站等燃气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准确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积极推进更新改造,全面消除安全风险。一是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对已排查出阳东区需要改造3.5千米老旧燃气管道以及江城区1千米、阳东区3.1千米和阳春市1.6千米共5.7千米需要改造立管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重点推进改造,同时深入对现有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改造。二是组织燃气场站安全整治。对燃气场站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整治周边环境新增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场站内燃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人员和运维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等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清理行动。全面组织占压燃气管道排查,按照占压物是否有地下基础、占压物是否为正方位占压管道、占压物是否形成密闭空间、占压物内是否有人居住、压占物是否会阻碍管道巡检维护等进行排序,采取拆除占压物、管道改线、重点监控等方式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四是落实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加强公用管道检验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以及未经监督检验投入使用和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状况、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情况、气瓶流通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整治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构建全流程智能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建设瓶装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的功能规范、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与省瓶装液化石油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对接。同步推进与智能监管平台相配套的钢瓶加装“二维码”以及钢瓶与充装秤联锁改造工作。二是推行统一配送入户模式。于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取消用户“自提气”,由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三是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以及公福机构和商业单位开通使用天然气,在主城区内具备条件的强制推行公福机构、商业单位“瓶改管”。四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燃气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钢瓶等行为。在20xx年6月前,研究制定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集约化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xx年1月至3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用户终端用气安全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重点攻坚(20xx年4月至10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攻坚,严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线路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升(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对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燃气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对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气瓶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加强刑事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积极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安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引导。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营造人人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分别于20xx年2月18日、5月18日、8月18日、11月18日之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清单》《阳江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上述时间节点后3日内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6

校内各单位: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寒假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发厅[20xx]x号)要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

  “两节”和寒假期间,节日出行和大型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天气寒冷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校园平安、师生安全。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

  春节和寒假前,各单位要在前期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排查要加强系统、专业和科学,着重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要针对火灾、交通、食品卫生和冬季传染病等冬季易发事故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检查,检查不留死角。各单位对排查找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整改结果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春节和假期到之前,要对全体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积极开展防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和煤气中毒知识,组织开展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要加强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骗、防盗、防拥挤踩踏等方面教育。师生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要乘坐正规运营单位的交通工具,防止意外事发生。要注意校外自身防范工作,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注意饮食安全和个人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季节传染病的发生。

  四、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一要加强学生管理。学工部门和各学院要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后勤部门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二要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单位要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保卫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发生。三要加强活动管理工作。节假日期间,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四要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加强对校园内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超速行驶,督促规范停放,积极倡导遵守规则、明出行。五要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应急预案。各单位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六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各单位要开展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学校将集中开展安全大督查,时间另行通知,分组方案见附。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7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绝对重要性,紧紧围绕县、镇提出的生产、消防安全年度任务指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及其他相关活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检查督促,逐步建立全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xx年安全生产主要监管目标

  1、尽力遏制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全年因公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严格控制在1人以下。

  2、镇、村、企二级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和各类基础管理台帐。

  3、强化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防消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率力争达98%以上。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积极做好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

  二、围绕监管目标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监管网络。各村、企事业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内部监管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协调功能的实现。二是继续抓好安监人员的复审培训及新开办企业安监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

  2、强化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在年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巩固安全生产管理达标成果。

  (1)强化对化工、服装、压力容器、建筑、交通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以促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本质度的提高。

  (2)切实抓好新办及原有小规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及基础台帐工作,以提高新办和原有小规模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3)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继续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4、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

  (1)切实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工作。

  (2)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全民的生产意识与防范能力。

  (4)认真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因地制宜开展演练活动,增强突发性事故的应对能力,以减轻事故危害程度与损失。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泸州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安委〔20xx〕1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整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卫生计生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规范管理、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精神性药品和毒麻药品、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加强对生物实验室、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压力容器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制订处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二)开展消防及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公共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喷淋,安装消防栓;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数量充足,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医院内部医疗、科研工作用房、员工生活区域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符合要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按规定制订、修改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抓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组织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诊断、鉴定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做好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以及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抓好特种设备、危险品及要害部门的专项治理,保障锅炉、压力容器管道、配电房、电梯、高压氧舱、中心供氧室氧气瓶和其他压力容器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特别抓好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发生紧急停电时应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的卫生建设项目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六)开展车辆管理安全专项整治。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七)加强应急值班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制度,值班记录规范完整,保持值班电话通畅,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三、工作安排

  各单位是实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本单位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拟定具体方案,大力宣传发动。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整治实施方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人:涂大英,联系电话:XXX,邮箱:XXX@qq.com)。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单位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3月底)。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反复检查是否有遗漏、是否有死角,看各类隐患是否排查整改到位。市卫生计生委将通过督查、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于20xx年3月31日前上报到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请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单位要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单位日常工作相结合,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确保实效,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要加强对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培育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确保职工全部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健康培训。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主动参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隐患排查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镇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分行业、分领域调查摸清企业情况,建立包含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注册代码、工商营业号、行业类别、注册类型、主管部门、企业规模、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以及工伤事故、执法监察、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达标建设等相关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诚信管理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

  为实施有效决策和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二)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现有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规范化及诚信管理要求为基础,参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及各有关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分类明细表,进一步细化各类行业的事故隐患自查标准,使生产经营单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明确“管什么、怎么管”,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排查、整改、消除隐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及处罚等情况实施实时管理、统计和分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

  (四)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自报隐患、治理隐患三个环节的职责为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框架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通过内部排查、实施治理和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五)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监管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理顺、细化并明确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属地管理、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达标和诚信管理等级等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针对不同类别和等级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的监管对象,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建立考核工作机制。突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效果管理,将各企业、各部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日常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的过程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及时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要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在安全生产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3日-7月10日)。制定《关于开展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进一步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科学理念,营造“突出预防,消除隐患”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企业、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并于7月10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5日-7月15日)。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及时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并于7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6日-9月30日)。依托“安全生产网”和全镇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定为基础,组织专家梳理完善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7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由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编,并印发至各相关企业。分层次组织对各企业、各部门、各村居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对自查自报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系统分析,及时汇总相关数据,并根据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行业、属地开展专项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对各阶段各项资料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理顺工作机制,构建体系完善、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体系,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县安监局组织的专项工作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考核各企业、各部门和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要充分调动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引导各有关单位深刻认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鼓励职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事故隐患。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相关系统操作使用的专题培训,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派出所、中小学、农技中心、水利站、卫生院、城建站、工商所、供电所、安监站等部门分别负责监管范围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镇安委办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统筹兼顾,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切实做到“五个结合”(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快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市委办公室、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办发〔20xx〕47号)、《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风险隐患管控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有效运行。(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诊断,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问题“两个清单”,实行动态评估分级、“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经发办、化转办等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坚持“隐患即事故”理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追溯制度,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分析、追溯隐患,减少隐患重复出现概率。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二、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

  4.严把高风险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关。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责任单位:经发办、统计所、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5.推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设备升级。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要求,对落后淘汰工艺实施改造,未改造的予以关闭。持续推动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统计所、环保所、化转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完成落后技术设备改造,20xx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6.强化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涉及重点危化品工艺的企业,切实改造好危险工艺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实现100%。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等布局,对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强制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落实改造、搬迁、拆除等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化工过程单元操作机械化、自动化和生产厂区人员自动定位技术,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消除十人以上高危车间,减少三人以上高危岗位,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数。(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7.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我镇相关企业及卫生院、学校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责任单位:学区、经发办、卫生院、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8.强化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密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交管所、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9.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0.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包保责任制管理。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我镇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均要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实行实名制管理,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实行安全包保。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制,落实基层一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1.严格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设备完整性管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落实岗位检查、专业排查和企业负责人监督责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和作业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安全巡查,全程实施作业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2.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严格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空间管理,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土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加强天然气输送管道完整性检查和高后果区管理,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强化安全监管及执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凡执法必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在按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直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5.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准入门槛。(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6.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快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同步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17.加强企业负责人能力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提升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示范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考核等体系,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作出安全承诺,并在网上和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五、健全基础支撑体系

  18.推广先进技术装备。鼓励引导化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创新体,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关键共性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精细化工连续流微反应器、化工企业人员作业行为智能识别与管控技术、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经发办、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强化安全技术服务和监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覆盖。(应急办、环保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0.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增强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协调联动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兼职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应急办、消防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21.调整完善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应急办、交管所、环保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实行“局办合一”体制,推动安全许可、监管和执法业务围绕风险防控“一体化”运行。(应急办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七、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

  23.制定方案,有序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方案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镇各有关部门将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联系电话:xxxxxxxxxx。(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措施,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坚决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在坚持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汲取我县“10.21”事故以及巫溪“1.2”事故教训,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源头管理,紧盯问题整改,排查道路隐患,严防翻坠事故,切实守住道路交通安全“底线”。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加大对“三客一危”运输企业、租赁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GPS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对问题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要按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原则,实施蹲点督导、紧盯问题整改。

  重点整治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道路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视情采取临时性安全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对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不能保障安全的隐患,要落实专人看守,确保通行安全;必要时要报请政府封路禁行。

  五、整治措施

  (一)整治重点客运车辆“两超两非一疲劳”。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三客一租赁”源头隐患,排查客运车辆运行线路隐患。镇教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杜绝乘坐非法营运、超员车辆上放学,搭乘车辆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头盔)。农服中心要对辖区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通过上门打招呼、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驾驶员严禁违法载人上路。

  整治重点货运车辆“一非两超三假”。开展渣车、商品砼车集中整治,部署开展渣车、商品砼车运输资质清理工作,对渣车的运输资质展开清理,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重点货运车辆专项执法,应急办及各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让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严格落实普通公路建设制度,按规范严格落实施工道路现场交通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对于护栏缺失、减速带缺损、急弯陡坡等不能及时完成整治的隐患,要采取放置条石、安装轮胎(降低撞击强度)、设置反光标贴等临时防护和警示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短信、广播等形式提醒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要积极运用《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多方面多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举报,并严厉落实查处。农村劝导站要加大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不戴头盔、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路长、农村劝导队(站)要主动搜集和掌握辖区“红白喜事”活动信息,提前打招呼、作警示。“农村大喇叭”和劝导站手持喊话设备全部启动,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发挥“六支力量”积极作用。交巡队、派出所要安排人员在赶场日、学生上放学、群众集中出行时段开展上路检查,加大对二轮摩托车不戴头盔和超员,变型拖拉机、货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农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按照重点时段勤务要求,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加强对货车、变型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二轮摩托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劝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应急办、经发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应急办、派出所、农服中心、交巡警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村(居)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落实各自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各村(居)及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2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设备高负荷、稳定运行态势,动力厂结合正在传达学习的集团公司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标准,将安全生产弦紧绷不放松,确保节日期间职工、家属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早准备,早部署。

  节前各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设备检查、隐患排查、三违检查以及票证督查、环保消防检查等活动,车间、班组组织岗位职工开展设备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大家积极行动,通过“拉网式”的大排查,共同为设备稳定运行打好基础。

  二是精心组织,搞好安全生产。

  截止9月底,三废炉连续运行103天,超运行周期13天;10#锅炉运行156天,超运行周期66天;超低排放环保装置长周期运行。为做好锅炉、汽机以及水系统的设备保运工作,厂部要求九龙、热电车间采取措施,延续设备稳定运行态势,尤其是入炉煤的源头管控和“三废”燃烧处理,要在保证锅炉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多掺烧“三废”处理。循环水车间加强各排污口的管控,当班班长负责,进行24小时盯守,提前关注污水进量和污水池液位,确保终端污水达标排放。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要高标准要求,大家共同努力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三、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监管。

  为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厂部要求每位管理人员时刻要树立工作提前做的思想意识,早一步工作不被动,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做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不间断对值班情况、现场巡检等进行检查。管理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方便工作联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度春运安全工作的精神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和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的原则,着力保障辖区内管养公路、桥梁的安全通畅,确保20xx年度春运工作安全、和谐、便捷、有序。

  二、组织领导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州公路局成立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继德;副组长:向目良、黄勇、杨国良、程方国、毛生华、毕新安、张贤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关波、曾文西、洪、彭华、龙剑英任副主任,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要相应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本单位本辖区春运安全保障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日常管养,确保设施完好。各县市要加强春运期间养护管理工作,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和重要节点,加大日常养护和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公路日常养护,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整洁,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对桥梁防撞护栏及安保设施,及时进行养护维修,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完善标志标线设置,确保统一、规范、齐全、清晰醒目;认真落实桥梁管理制度,对每座桥梁、每道涵洞,特别是大中型桥梁和三四类以上桥梁,加强动态监管,针对可能影响桥涵安全运营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公路及桥涵安全运营。

  (二)加强公路巡查,保障行车顺畅。路政部门要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禁春运期间破路和损坏公路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乱摆摊、乱堆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以及公路上“滴、撒、漏”的整治,及时清理路障,确保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提前预防,抓好应急处置。针对春运期间突发事故或因暴雨、浓雾、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路面塌方、沉陷、桥涵损坏变形等紧急情况,各县市局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措施;对辖区公路以及通往高速路的连接线、重要交叉路口等易发生交通阻塞路段,要制定绕行路线,安排车辆、人员重点值守,一旦出现严重拥堵事件,要提前实施车辆分流,并及时向州局值班室报告;各单位要组织、落实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设备,各类车辆机械设备要保养完好,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急调用。

  (四)加强规范管理,抓好内部安保。节日期间,加强各单位机关、班站及职工宿舍的安全保卫、消防器材、电力线路、疫情卫生的检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督促落实;加强对机关、班站车辆的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新闻宣传,向社会广泛宣传公路春运工作措施,让广大公众理解、支持公路工作,展现我局良好社会形象。

  (五)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对在建工程、危桥改造、生命保障等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各单位加强公路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所有在建工程春运期间原则上暂停施工,并及时清理修补施工路段,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标准设置相关安全标志和设施,并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做好路面保洁,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和谐稳定。春运和节日期间,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控制工作,坚持开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的调查,对涉及到不稳定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及早做好预防并迅速处理,重点防止因拖欠工程款而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检查。各县市局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领要深入生产一线,检查春运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局要严格落实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狠抓公路各领域安全工作,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各单位各部门检查发现且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州局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内容包括检查人员、隐患描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经费等。

  (二)加强值班值守。坚持单位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春运值班表应于x月23日之前将上报州局安全科),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遵守值班制度和纪律,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答复、处理咨询电话和春运中反映的问题,要执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对发生各类案件或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确保全州整个公路网的安全畅通。

  (三)加强危桥管理。各县市局要加强病危桥梁动态监管,对三、四类以上桥梁,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要明确建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告牌,要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和设施,要完善导向、警示等安全标志,必要时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并保持通讯畅通;对五类危桥实行封闭通行;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制定明确的绕行路线,确保病险桥梁安全运营。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市局要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向各级春运办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随时报送。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局要对本职责管理范围内进行总结,包括本部门的春运工作总体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作书面总结,于x月8日前报州局春运办。

  春运和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因工作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落实责任追究,要加强春运期间的效能督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9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项具体举措,坚持以冶金、有色、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为重点,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实属地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属冶炼。对所有在产的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钢8条”“铝7条”重点整治事项彻底“清零”;对可能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磷化氢)等高毒气体的湿法冶炼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高毒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的安全风险管控到位;深刻汲取马钢炼铁总厂球团带式焙烧机脱硫脱硝系统“2·6”灰斗崩裂、上海外高桥电厂“2·15”锅炉布袋除尘器钢结构坍塌和鞍钢众元金属结构公司“12·1”脱硫塔塔斗脱落等较大事故教训,对涉及老旧设施或长期处于高温高压高腐蚀环境的设备进行“举一反三”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针对能源保供以及能耗管控对电解铝等单一大负荷电力用户企业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有关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有关企业彻底消除因自身安全生产管控不到位而影响我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

  (二)粉尘涉爆。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特别是涉及10人及以上的粉尘作业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6类重大隐患问题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彻底“清零”。

  (三)有限空间作业。对照“五个强化”和“五个到位”的要求,对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特别是易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蔬菜腌制等四类轻工重点企业和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4类重大隐患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轻工重点企业和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企业4类重大隐患彻底消除。

  (四)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将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纳入必查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提高有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减少“三违”行为,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特别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等较大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并彻底消除电气焊作业在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动火审批、依规操作、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督促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整治重点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立即开展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省集中整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xx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百日清零行动”“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开展“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全面从彻底消除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上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采取行政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形式,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严格组织抽查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中央驻滇、省属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或集团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的抽查核验,督促有关企业严格使用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彻底消除有关行业领域和企业的重大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要结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综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全省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等,派出工作组对本地和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有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省开展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整治重点,迅速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用,发扬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跟踪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重大隐患整治成效,确保专项整治真正抓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措施,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9条举措,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贸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彻底清零。要重在帮扶企业,动态掌握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紧盯工贸行业突出隐患问题,特别是风险较高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批评、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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