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合同

时间:2023-07-16 16:00:43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购房合同【通用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购房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购房合同【通用15篇】

个人购房合同1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贷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

  抵押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出质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保证人:住所: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电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贷款,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同意为

  借款人提供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名称)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

  1、个人住房消费贷款

  2、个人商用房贷款

  3、个人商住两用房贷款

  4、二手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贷款

  6、其他: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简称售房人)购买区街小区(地址)房屋套(大写)。

  所购商品房资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栋室;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与借款凭证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调整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按(年息/月息)计算,按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

  (三)、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合同利率,遇基准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准利率调整,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条提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贷款人签定《个人贷款支付委托书》后,将借款划至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借款拨付条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满足下列条件后方可办理提款手续:

  (一)、贷款人已收妥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经贷款人认可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推荐保证函;

  (二)、借款人必须出具贷款所购房产总价值%,即元的首期购房款凭证,并在此授权贷款人将该首期购房款连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额划人售房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

  (三)、借款的担保已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且已生效,有关担保文件、单据正本已移交贷款人收执。

  (四)、符合借款拨付条件的有关应付费用已经结清。

  第七条还款方式及还款计划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称)归还。

  1、等额本金还款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

  3、一次性还款法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申请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借款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定日结息/实际放款日)。还本付息日为实际放款日的,每期还款日为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第一次确定的每月还本付息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共还款个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进行利率调整的,每月还本付息额,由贷款人重新计算结果确定。

  第八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保证按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内,并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可进行一次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需提前10个营业日内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应付利息计算。

  (三)、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贷款人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五)、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人有义务对借款所购房屋进行投保,并以贷款人为被保险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购房事宜与售房人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影响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也不影响担保方担保责任的承担。

  (七)、借款人贷款所购房屋转让,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八)、各方当事人住所发生变化,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条意外赔偿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还款期内房屋发生一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理赔款或其他赔款,应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贷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转让

  借款人如以所购房屋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还款期内,借款人转让房屋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实现债权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第十二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的情况。

  (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五)、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七)、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抵押人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

  (一)、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双方确认封存后交与贷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双方应在变更登记事项之日起某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抵押的,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二)、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须将抵押登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贷款人保管。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抵押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须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十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贷款人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抵押人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九条抵押人权利和义务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与贷款人共同签订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第三人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也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无须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该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自抵押物价值发生减少之日的当日,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五)、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在所获损害赔偿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

  (七)、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有义务通知贷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转移已抵押的财产;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化。

  (九)、借款人清偿了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二十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的债权未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3、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九条一至八款约定的。

  (三)、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抵押人。

  (五)、实现抵押权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应尽力配合贷款人行使其对借款人的追偿权。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返还抵押人。

  质押条款

  第二十一条出质人陈述与声明

  (一)、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二)、出质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质人已对本合同项下质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五)、本合同签署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抵押、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第二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贷款人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二十三条质物

  (一)、质物情况详见《质物清单》。

  (二)、《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实现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条质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出质人交付贷款人,并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贷款人依《质物清单》进行验收,并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属证书、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经双方共同确认封存后交由贷款人保管。

  (三)、债务履行期届满,本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将质物及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二十五条质权的实现

  (一)、本债务履行期届满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与出质

  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将质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贷款人依本合同处分质物时,出质人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六条保管和提存

  (一)、如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质物灭失,毁损的,出质人可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二)、如出质人所提供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且出质人拒绝提供相应担保的,贷款人有权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提前实现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或向贷款人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存,提存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出质人应当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某日内,出质人应当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物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险手续。保险期限应不短于主债务到期日。

  (二)、出质人应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险单中设定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贷款人对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赔偿金应当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或经贷款人同意用于恢复质物的价值。

  第二十八条出质人权利义务

  (一)、出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1、涉及经济纠纷诉讼;

  2、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馈赠、转让或再行质押。

  (三)、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拍卖及诉讼的费用。

  (四)、质物毁损、灭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债权的履行。

  (五)、质物非因贷款人原因给贷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贷款人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贷款人免受侵害。

  (七)、贷款人与本合同借款人协议变更借贷条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

  经出质人同意,出质人仍在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绐第三人的,出质人仍在原质押担保

  范围内向受让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质权处分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

  优先受偿:

  1、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2、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一至八款规定的。

  (二)、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四)、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转让主债权时,应及时通知出质人。

  (六)、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得,在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出质人。

  保证条款

  第三十条保证人陈述与声明

  (一)、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有权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二)、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署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贷款人可直接向保证人追索,保证人在此特别授权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

  第三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保证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十二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按借贷条款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保证人应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立即无条件向贷款人清偿全部担保债权。

  第三十三条保证期间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借贷条款中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二)、本合同双方就借贷条款中贷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

  证人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十四条保证人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对贷款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证人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某日内将回执送达贷款人。

  (三)、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经济纠纷;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

  (四)、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偿清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自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相关资料。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立即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1、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借贷条款中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3、保证人违反第三十四条一至三款规定的;

  4、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债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保证人。

  其他条款

  第三十六条费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证、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抵(质)押登记、过户、保管、诉讼及拍卖的费用。

  第三十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全部损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大写)计收违约金,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调,罚息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上调;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罚息利率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内按相关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及其相关费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6、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7、借款人一个月未按规定归还贷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签收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不签收贷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保证、抵押或质押)可能导致贷款人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六)、保证人不及时向贷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所约定的通知义务,应向贷款人承担担保金额3%的违约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应在原借款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十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如将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三)、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并加按手印,贷款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贷款人在本合同中加盖“贷款专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主债权、追索借款人保证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公证、鉴定、评估、登记、保险、过户、拍卖等事项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第三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四十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附则

  (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审批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条提示

  (一)、贷款人提请借款人、担保人对本合同各项约定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二)、本合同项下利率遇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以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公告为准,贷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及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将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单

  质物清单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贷款人:(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签字、手印)

  抵押人:(签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出质人:(签字、手印)质物共有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签字、手印)共同债务人:(签字、手印)

  保证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产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产价款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2、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3、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 乙双方遵循自愿、 甲、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 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层,面积为 。 为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 布局结构 平方米,门面为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 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 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 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于*年 4 月 30 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 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 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 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 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 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 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 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 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 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 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 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 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 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4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 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 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________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________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________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________年工龄折抵创新后________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 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________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 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________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个人购房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卖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常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买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常住址: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____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房米)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_______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违约责任:该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六、协议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十、协议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负责人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合同6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20xx年个人按揭购房合同电子格式4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合同7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 ,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 西: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XX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

  乙方: ×××

个人购房合同8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__________元)。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__________元正(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天内于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第二期房款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于前支付,余款为按揭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____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合同9

  卖方: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位置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号)。该房房龄_________年。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手续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盖章)(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0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xx市xx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xx,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xx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xx元,总金额大写:xx,小写:¥xx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xx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xx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xx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

  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_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经约定由卖受方无偿为买受方提供____栋____单元___楼存放电动车等交通工具,(此处为公用空间),期限和房屋等同.

  第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_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_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_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

  第四条 担保人的责任

  如遇房屋拆迁而造成买方损失或卖方不赔付的,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赔款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_方支付定金( 币)___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_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_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方。

  第七条

  自签订本合同起,买受方即拥有对本合同所指房屋的所有权{永久性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_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_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

  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_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八条

  _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_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_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经_方和买方协商电费均按国家收费标准收取,不得加价.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由_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一条

  若遇房子因拆迁等发生产权变更等,买方全部享受国家或集体的有关赔偿;买方随时可自主出售自己所购房子,卖方不得干预;若遇房屋拆迁,如果国家或集体等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高于当初买房款及逐年累计利息的总和,则由国家或集体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直接赔付给买方;如遇低于买方买房时的.房款及房款的利息逐年递增的总和则有卖方按当时购房款的百分之十每年递增赔付给买方;(例买时房款十万每年百分之十计。一年之后拆迁就是十一万。两年后拆就是十二万,以此递增……);如遇房屋拆迁国家或集体对于该房屋的拆迁赔偿为买方相同面积的房屋则与卖方无关,卖方不得私自从中获利或私自变卖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镇___小区___号楼_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2.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3.甲方于20__年2月27日收到乙方定金币(大写)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另附收据)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过户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办理手续时间不得超过半年,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5.甲方将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交于乙方认定手续齐全后,乙方一次性将房屋余款(大写) 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交付甲方(另附收据),甲方将房屋按时交付乙方。

  6.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付给对方违约金币___万元整(小写¥___元整)。

  7.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

  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起诉。

  9.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10.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______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付______元(¥______元)。第二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______元整(¥______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4

  立协议人:汉族, 年 月 日生(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扬州市开发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立协议人:汉族 年 月 日生(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甲、乙双方系转让关系,甲方将位于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瓜东村大薛组户主石国森80平米拆迁安置计划有偿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达成以下80平米安置计划转让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愿意将坐落于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瓜东村大薛组户主石国森80平米拆迁安置计划及其附属车库计划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已对甲方所转让的80平米安置计划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现金支付转让款。

  3、甲、乙双方议定的80平米安置计划有偿转让总价款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转让价为每平方米1875元人民币,无论何时双方都按此价交易,不得涨、跌。房屋面积增加、减少、车库、楼层差价、阁楼款等,乙方按结算表实际结算价给付甲方,如有顶楼楼层差价补贴款归乙方享有。

  4、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时乙方一次性给予甲方转让款壹拾伍万人民币,拿钥匙时乙方向甲方结清房屋面积增加款、车库款、楼层差价款、或楼阁楼款。

  5、安置计划房交付时间按拆迁安置办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6、抓阄时由甲方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自行抓阄。乙方所抓阄的'户型归乙方,当乙方取得钥匙时,甲、乙双方应完善安置计划房转让协议。

  7、甲方保证上述所转让的80平米安置计划权属清楚(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安置计划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并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计划未进行抵押或转让,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债权,概有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8、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依法可以办理安置计划转让过户或更名手续时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在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时需交的全部税费乙方自愿全部承担,甲方必须主动无偿协助和配合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无法过户或更名时与甲方无关。

  9、如由于乙方的户口等因素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能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

  10、违约责任:付款后,如果甲方毁约,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10日内退还给乙方全部转让款,并按当日市场转让价折算后补偿乙方且给付乙方相当于上述转让价50%的违约金。如果一方毁约,乙方应在毁约之日起10日内按当日市场转让价折算后补偿甲方且给付甲方相当于上述转让价款50%的违约金。

  11、本协议签字前,甲、乙双方已对本协议进行了全面阅读和理解,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含义理解一致。

  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立协议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见证人: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购房合同15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区碧江XX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天内于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期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于 前支付,余款为按揭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____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