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1 16:03:4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会的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会的规章制度

工会的规章制度1

  一、在职工出现婚、育、病、丧等特殊情况时派人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各种困难,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救济、捐助等问题,使职工顺利渡过难关。

  二、定期组织人员对一线职工及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帮助一线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三、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及时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节假日期间定期派人对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和退休职工进行慰问。

  四、及时掌握职工动态,出面调解职工家庭矛盾,搞好家庭团结工作。

工会的规章制度2

  xx市第四幼儿园为了更好的规范园内工作,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体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会组织,拟定了工会小组成员。20xx年11月7日,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二、工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

  三、工会工作计划

  四、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

  五、教职员工体检、生日祝贺、、慰问实施原则

  一、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委一人,下设工会小组长两名。成员如下:

  姓名:盛xx

  职务:工会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全面领导、负责本园工会工作。

  姓名:杨xx

  职务:工会副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慰问探望(教职员工家庭受到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等)。

  姓名:王xx

  职务:工会女工委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教师庆生活动,教职员工体检,教职员工保险。

  姓名:张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的教师节日庆祝活动,听取教职工的想法,向园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福利发放。

  姓名: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园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园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对园内存在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建议;自觉接受本园党组织的领导,对工会作出的建议应及时向本园领导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本园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积极向上、改革创新的活动。

  (五)、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幼儿园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的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六)、与本园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园领导的审查监督。

  (八)、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的规章制度3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的规章制度4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BBB

  本标准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组织工作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xx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DL/T485-1999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管理职能

  3.1 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2 工会组织机构网络的设置与建立。

  3.3 管理工会会员工作。

  3.4 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考察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3.5 负责工会委员会工作和工会小组建设。

  3.6 协助正副主席搞好工会内部管理。

  3.7 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2.8吸纳和发展新进公司职工入会。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4.1.1 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4.1.1.1 会员群众办工会的原则。

  4.1.1.2 精干、高效的原则。

  4.1.1.3 根据工会干部的岗位定编和组织人事安排工作。

  4.1.2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形式为:

  公司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

  4.1.2.1 XXX供电公司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代会的领导下工作,对工代会负责。公司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工会办公室主任、生活女工委员会主任、组织干事、生产劳动保护干事、宣传文体干事、工会财务会计、出纳会计等岗位。

  4.1.2.2 XXX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组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工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步。

工会的规章制度5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在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校开展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参与学校各种劳模、先进推荐工作。 3、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作

  ,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掌握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学校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5、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委员职责

  1、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

  2、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学校工会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

  4、及时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5、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总结推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先进经验。

  2、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

  4、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理论征文等活动,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活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体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促进校园和谐建设。

  2、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搞好文体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

  3、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吸引教职工参加活动。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2、协作并监督学校及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和民主管理。

  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配合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做好女职工的评先推优工作。

  5、适时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心声。

  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福利委员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排优解难。

  2、协助学校和工会组织,搞好职工福利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3、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参与教职工权益调查处理等工作,积极为职工做实事,协助做好职工的慰问工作。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经委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工会经费预、决算,财务报表,管好工会财产。

  4、督促行政执行拨缴工会经费政策;负责收取会费,及时上缴经费。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检查工会执行上级组织关于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等落实情况。

  2、监督工会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

  3、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4、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监督工会经费使用。

  九、工会组长职责

  1、做好本组发展新会员工作,按时收缴工会会费。

  2、协助学校工会,组织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做好本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

工会的规章制度6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工会的规章制度7

  为充分发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考核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考核小组)在班级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学校、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以提高学生素质、推进班级文化建设为奋斗目标,依据《安徽农业大学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主要精神,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一条班级以自然班为基本单位,是组织教学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各班级均应成立班级考核小组。班级考核小组是班级团学工作的负责者,受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部(以下简称院素拓部)领导。

  第二条班级考核小组一般为6—10人,由班级团支书组建,组员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非班干学生代表。团支书任班级考核小组组长。

  第三条班级考核小组各成员均由班级投票选举产生(一年级新生班级考核小组成员可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学期后改选),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任。

  第四条建立健全正常的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制度,可根据条件安排特定时间地点召开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并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定时整理会议记录并总结前期工作经验。

  第五条班级考核小组内部成员需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第六条班级考核小组日常工作:

  (一)在院团总支的领导下,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自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认真完成院团总支、院素拓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具体项目考核、素质拓展活动方面的工作参照《安徽农业大学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实施。

  (三)积极关注院团学、院素拓部工作动态,准确向班级同学传达相关信息,并能就相关状况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配合院团总支更好地做好院团学工作;同时也能向院素拓部反应相关院素拓部工作的影响情况。

  (四)要想求得发展,就要有坚实的基础,而班级同学都是班级考核小组最坚实的基础,应充分发挥所有同学的特长、潜力。培养大家的参与意识,发掘创新精神,加强组织纪律性的传输,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使班级考核小组工作更好地发展。

  (五)加强与学院内其他班级考核小组的工作联系,积极合作,相互学习、帮助,在使班

  级考核小组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全院班级考核小组间建立了共同工作、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七条班级考核小组成员职责:

  (一)团支书:

  1、负责班级考核小组的全面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班级考核小组的工作计划,及时向院素拓部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2、定期召开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传达和报告院素拓部的工作情况,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团结班级考核小组成员共同开展好各项活动。

  3、检查、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遇事多与其他成员商量。

  (二)组织委员:

  1、协助团支书组织好班级考核小组,抓好班级考核小组的内部建设,做好班级考核小组内的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内部建设的经验,督促帮助班级考核小组开展工作,落实纪律,执行班级考核小组的决议。

  3、做好相应的班级素质拓展活动的具体全面的策划或方案。

  (三)宣传委员:

  1、积极组织开展适合班级同学特点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寓素质拓展教育于活动之中,丰富班级的文化生活。

  2、协助团支书规划组织好理论的学习工作,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四)非班干成员:

  1、积极配合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善于提出有建设性的可行建议。

  2、对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代表班级做好监督。

  3、班级合作小组规章制度

工会的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工会的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应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二章征集

  第五条公司和基层矿处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六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七条职工可以随时向矿处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矿处也可以根据矿井生产经营形势和部署,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八条矿处工会负责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第九条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三章评审与反馈

  第十条成立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各矿处应吸收有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并协调所属单位在评审工作中所发生的争议。

  第十一条在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之下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对建议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十三条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四条广大职工群众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公司工会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矿处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完成,涉及公司内容的,由公司工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六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基层矿处应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定。

  第二十一条提合理化建议获奖者,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所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当鼓励的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矿处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的规章制度10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工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负责女职工教育、女职工保护和职工生活福利、送温暖工程、疗休养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率为100%。

  4.2 工会生活女工管理是从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向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优。

  4.3 工会群众生活

  4.3.1 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要本着解决职工生活实际困难的原则办理,由职工本人申请填困难补助单,所在单位分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报工会主席审批。

  4.3.2 职工家中遇有天灾人祸时,要及时做好慰问看望工作。

  4.3.3 每年中秋节、春节协助行政及工会领导做好病号及遗孀的慰问工作。

  4.3.4 每年组织在职职工疗养。

  4.3.5 参与生活后勤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4.4 工会女职工

  4.4.1 每季度组织分工会女工委员进行学习一次,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参加率不少于90%以上。

  4.4.2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协调解决,解决率为100%。

  4.4.3 每二年为公司女工及退离休女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查率为90%以上。

  4.4.4 三八节期间组织公司女职工开展适合自己特点的活动。(特殊情况例外)。

  4.4.5 每年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读书培训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工会的规章制度1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的工作职责、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会主席工作岗位。

  2 任职条件

  2.1 具备《三九企业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规定的素质条件。

  2.2 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会工作的原则、制度、方法,熟悉药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2.3 掌握工会工作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方法,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4 有一定的药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验。

  2.5 从事党务、工会或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1 工作内容与要求

  工会主席在公司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公司工会的全面工作,对公司工会工作负全面责任。

  3.1.1负责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以及其它会议,传达贯彻公司党组织、上级工会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措施,解决问题,布置任务,督促检查各阶

  段有关中心工作的实施情况。

  3.1.2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职代会的筹备、会务工作,督促检查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1.3代表公司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搞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协商工作,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具体利益。

  3.1.4负责和组织“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竞赛活动,组织竞赛的检查以及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表彰、总结工作。

  3.1.5定期向公司党组织或公司领导反映员工思想、生活状况和要求,为员工当家作主,排忧解难。

  3.1.6负责员工生活福利事业的监督和实施工作。

  3.1.7负责员工技术协会的经营、技术服务工作。

  3.1.8负责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体活动,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

  3.1.9 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反映员工意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桥梁作用。

  3.1.10负责有关工会工作的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3.1.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责任和权限

  4.1 有权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对行动迟缓的部门提出批评。

  4.2 有权对企业干部、员工奖惩提出建议。

  4.3 有权制止损害职工利益与民主权利的现象。

  4.4 有权根据工会工作的需要使用审批工会经费。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5.2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5.3本岗位由上级党委负责考核。

工会的规章制度12

  一、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四、工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五、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人人持有《会员证》。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工作,自觉执行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评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党政重视: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工会的规章制度13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工会的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学校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县教育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在事业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超出500元权限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6.学校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帐户,担任财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9.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如要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每年按本人工资额(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年初按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2.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工会拔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

  13.行政补助收入,是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5.会员活动费,是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要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当年无赤字,无结余。

  16.职工活动费是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和签收。

  17.工会业务费,用于工会职能,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照顾落实到位,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

  18.其他支出,是指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19.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控制好库存现金,帐面余额每季度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在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

  21.工会在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时,如确需要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2.在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3.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政治权利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基层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照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观众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对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4.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5.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专人保管。

  26.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27.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反映和记录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28.会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保管年限为15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29.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和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一般不得将档案携带外出,如需要复印,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第九章财务监督

  30.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1.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2.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3.本制度适用于赵川中学工会。

  34.如有不明确之处,以上级教育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35.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的规章制度15

  1、餐具、用具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2、确保餐具、盛具一餐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每天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3、清洗蔬菜、肉类水池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4、面板、灶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爱护爱护灶具、厨具、碗、桶

  5、生熟食分开存放,生熟食盛具做明显标记。

  6、严把食品安全卫士关杜绝烂、变质、发霉、生虫伪劣和没有清洗干净、有杂质的半成品下锅

  7、粗加工时(如捡菜、削土豆皮等),各种垃圾随时入筐,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后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

  9、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各区域死角卫生干净,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区域分工负责,每天不定期检查。

  10、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每周不定期检查两次,周五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11、为幼儿的餐饮做好准备,必须按时供应开餐。

  12、按人数定量配餐,杜绝剩饭剩菜,减少浪费。

  13、饭菜精工细作,注意软嫩,两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粗细搭配。

  14、不允许吃剩饭剩菜、原料发生浪费。

  15、与保健医生一起拟定幼儿营养食谱,并严格按食谱制作饭菜,每周四之前制定好下两周食谱,做到营养均衡不重复不重样。

  16、严格按照食谱制作饭菜,不允许私自改换食谱,如有变化,需负责人员同意。

  17、根据食品库存制定采购计划单,杜绝菜品长时间存放,导致变坏变烂,造成浪费严重,拒绝质量不过关菜品。

  18、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应保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19、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20、禁止在厨房内放置任何私人用品,保持厨房内整洁卫生。

  2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

  2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每个样品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每种菜肴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食汽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记录。2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违规一次扣罚10元

  2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25、始终把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放在工作的首位。操作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产品规格、标准执行、注意卫生、安全检查和节约。

  4、工会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工会组织有对会员上交会费收缴、管理、合理使用和对基层分会会费使用进行监督的职责。为使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达到及时收缴,规范管理,合理使用,起到有利于基层分会开展活动,有利于调动广会员积极性的作用,特制定会费收缴、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员会费的收缴

  (一)会费收缴标准

  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应交纳会费。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工资的0、5%交纳会费(每年以1月份工资单相关数额计算),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

  (二)会费收缴程序

  1、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开始缴纳工会会费。新调入人员一律从正式调入的第二个月起交纳会费,并享受会员待遇。

  2、各分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收缴会费。

  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会员应按月交纳会费”。根据我校交纳会费的惯例和实际情况,各分会每学期(每年4月、10月底以前)交纳一次会费。

  4、各分会收缴会费时,均应填写《工会会费收缴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学院工会财务,另一份分会留存。

  5、各分工会收缴上来的会费要及时上交学校工会,由学校工会财务统一管理。

  6、职工福利全校统一标准。各分会负责核实会员会费收缴名单,不交会费者不享受会员福利。

  二、各分会活动经费的开支额度

  为支持各分会工作,学校工会根据各分会应交纳会费的人数及金额,其中60%可以由各分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三、会员会费的管理

  会员会费的管理严格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预算管理。

  (一)学校工会根据各分会会员人数编制各分会年度收支预算,经财经员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各分会。

  (二)各分会使用会费需事先填写用款计划审批单,经分会主席签字后到学校工会办理审批手续。用款计划1000元以内由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5000元由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三)开支报销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需填写开支报销审批单,由经手人、验收人分别签字,分会主席审批后,附用款计划审批单,按报销流踌理审批报销手续。

  (四)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公开,各分会要健全收支账目,每年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学校工会将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学校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接受审计。

  四、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5、工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发展稳定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会、职工代表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6、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权利,健全职工代表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7、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一、组织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员会和会员会。

  二、财务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踌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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