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2-12-04 12:25:3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2

  1、电梯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出详细的维保方案,并向维保人员讲明维保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不得维保。

  2、维保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并穿好绝缘鞋及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扎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

  3、进驻维保地点后,应与使用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维保人员及周边来往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及警告标志。

  4、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有两名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严禁酒后操作和嬉笑打闹。

  5、进入轿厢前首先要看是否轿厢停在此层,不可直接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6、电梯在维保期间,只允许开检修速度待维修保养作业完毕,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在轿箱内工作。

  7、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厢内照明是否正常。

  8、电梯在维修保养作业期间,禁止载客,电梯行走时按关好外层门,严禁人员出入,以免坠落。

  9、严禁一脚踩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或其他固定物业作业,如特殊需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10、多部电梯同时进行作业时,相邻作业人员要互相呼应关照,如确实难以保证安全时,相邻电梯停止运行。

  1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有人操作”的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

  12、曳引机、曳引绳及各转动部位工作人员处在防护位置车与下方人员联络时,不得手扶或身靠绳轮或曳引绳。

  13、在机房操作轿箱时,必须与轿箱或轿箱的人员联系好,将轿门、厅门完全关闭,门锁作用正常。严禁在厅敞开情况下,开动轿箱。

  14、在轿顶上不应有三人同时工作,而且不能开快车,必须用检修的速度运行,并且由轿顶控制开关。轿厢行驶时,不得将身体探出安全防护拦。

  15、在检查换速及极限开关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选好完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开车前必须重复口令。

  16、轿顶维修保养完毕,离开轿厢时,应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17、工作时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18、在底坑工作确需开车时,维修保养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绊兜倒。

  19、对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时,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20、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保养人员应在恢复各开关,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登上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21、电梯维修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发生地震时;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发生火灾时: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22、工作完毕后,电梯轿厢至少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3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4

  1、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2、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或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注意禁止非专业人员使用三角钥匙,门开启时先确定轿厢位置。

  3、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人员作为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4、电梯管理员应负责收集并管理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

  5、严禁任何人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6、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

  (1)打开厅门时,应先确认轿厢位置;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

  (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

  (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100mm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

  (6)操作人员在开锁完成后,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5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c、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6

  一、 公司维修保养服务制度:

  维修部对本公司客户实行24小时服务制。其中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针对用户需要实行定点定员保养方式,其余时间实行紧急招修服务,绝不推迟怠慢,维修部员工针对客户不同梯种维保内容,严格按公司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完成,维修部经理将直接参与维修保养质量指导、监督及检查工作,并按客户要求不断提供完善服务。

  所有维修员工必须一丝不苟地工作,对维修结果、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方法、防止发生措施,一一记录备案,实践公司:“我们的工作为用户,服务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方针。

  1. 目的

  该制度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各维修片区,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地安排任务,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从而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而制定的;该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日常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 适用范围

  该制度仅适用于工程部对各维修片区的管理。

  3. 工作职责和要求

  3.1. 公司维保电梯按地理位置划分区域,各区域由片区主管负责,片区主管下设各个班组。

  3.2. 各个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完成各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其它任务。

  3.3. 工程维修班组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的工作。

  3.4. 贯彻执行电梯技术条件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使所维修、保养电梯能够达到国家、本企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3.5. 对维修、保养电梯的资料保管及收集工作,资料交工程部存档备查。

  3.6. 认真做好例保、维修、季检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3.7. 片区主管必须配合工程部经理管理好电梯,及时向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做好电梯的调试工作及解决维修上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电梯维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8. 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产品质量资料的收集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9.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各班组应爱护工具负责工地的材料保管。

  3.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安全守则

  4.1. 各施工班组应定期检查本组的工具、设备及各安全用品,确保其工作可靠,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4.2. 各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如有发现违反相关的制度将受相应的处罚。

  4.3. 注意日常生活用电安全,切忌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应有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5. 文明生产

  各班组应注意自身的言行,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二、《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时解决处理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其它要求,加强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的动作,特制定《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1、 公司设立质量投诉电话,专门接受在用电梯的质量反馈信息,电话号码:xxxxxxxxx,联系人:小胡

  2、质量保证部负责信息的处理工作,维修保养队专门提供期内保修服务,维保人员应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服务优良。

  3、 电梯急修

  (1)在接到客户反映的电梯质量问题通知后,接障人应即填写《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在相应栏目中如实填报客户名称、联系人和电话、接障人、时间和报障内容。将用户反映的质量意见和问题,尽快报告给片区主管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保人员在维修过程,要求急用户所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维修时必须挂检修停用牌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尽可能以最快速度解除故障。

  (3)维保人员应填写“故障修理记录”中维修记录及建议内容,交用户确认签字,并于完成任务一个月内交回工程部,重大或未能及时解决的质量问题5小时内呈报工程维修部、由工程部召集技术骨干、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4)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三、保修期内的保养工作制度

  1、由片区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安排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的维护与检修工作例行检查、检修和调整、使电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维保人员在接受任务后,应带好《电梯保养记录》,根据表中内容进行保养,完工后填好记录并在客户签名确认后交回工程部。

  3、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保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表》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7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8

  1、电梯机房活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用设备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形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以领用;

  5、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业部門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9

  一、公司维修保养服务制度:

  维修人员对本公司客户实行24小时服务制.其中8小时正常工作时间针对用户需要实行定点定员保养方式,其余时间实行紧急招修服务,绝不推迟怠慢,维修部员工针对客户不同梯种维保内容,严格按公司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完成,维修部经理将直接参与维修保养质量指导、监督及检查工作,并按客户要求不断提供完善服务。

  所有维修员工必须一丝不苟地工作,对维修结果、故障原因、排除故障方法、防止发生措施,一一记录备案,实践公司:“我们的工作为用户,服务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方针。

  1.目的

  该制度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各维修片区,明确各自的职责,合理地安排任务,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从而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而制定的;该制度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日常工作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该制度仅适用于公司法人对维修人员的管理.

  3.工作职责和要求

  3.1.公司维保电梯按地理位置划分区域,各区域由片区主管负责,片区主管下设各个班组。

  3.2.各个维修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完成各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其它任务.

  3.3.工程维修班组负责日常维修、保养的工作.

  3.4.贯彻执行电梯技术条件和机械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使所维修、保养电梯能够达到国家、本企业的现行标准要求。

  3.5.对维修、保养电梯的资料保管及收集工作,资料交工程部存档备查。

  3.6.认真做好例保、维修、季检工作,协助公司做好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3.7.片区主管必须配合工程部经理管理好电梯,及时向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做好电梯的调试工作及解决维修上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电梯维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8。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产品质量资料的收集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9.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各班组应爱护工具负责工地的材料保管。

  3.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安全守则

  4.1.各施工班组应定期检查本组的工具、设备及各安全用品,确保其工作可靠,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4.2.各班组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如有发现违反相关的制度将受相应的处罚。

  4.3.注意日常生活用电安全,切忌麻痹大意造成人身伤害;应有防火意识,杜绝火灾隐患。

  5.文明生产

  各班组应注意自身的言行,不能做出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二、《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及时解决处理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其它要求,加强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的动作,特制定《维修保养》质量反馈信息处理制度.

  1、公司设立质量投诉电话,专门接受在用电梯的质量反馈信息,电话号码:联系人:

  2、质量保证部负责信息的处理工作,维修保养队专门提供期内保修服务,维保人员应业务精湛,行动迅速,服务优良.

  3、电梯急修

  (1)在接到客户反映的电梯质量问题通知后,接障人应即填写《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在相应栏目中如实填报客户名称、联系人和电话、接障人、时间和报障内容。将用户反映的质量意见和问题,尽快报告给片区主管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维保人员在维修过程,要求急用户所急,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维修时必须挂检修停用牌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尽可能以最快速度解除故障。

  (3)维保人员应填写“故障修理记录”中维修记录及建议内容,交用户确认签字,并于完成任务一个月内交回工程部,重大或未能及

  时解决的质量问题5小时内呈报工程维修部、由工程部召集技术骨干、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

  (4)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故障维修记录卡》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三、保修期内的保养工作制度

  1、由片区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安排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常规的维护与检修工作例行检查、检修和调整、使电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维保人员在接受任务后,应带好《电梯保养记录》,根据表中内容进行保养,完工后填好记录并在客户签名确认后交回工程部。

  3、工程部每月初应将上月处理好的《电梯保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表》收集整理交资料档案室入档。

  工程部人员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工程部人员。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奖励制度:

  奖励办法:奖金奖励、晋升提级.

  (一)奖金奖励:每季度或年底公司评选优秀员工并予以奖金奖励。

  评选标准:

  1、全勤上岗,并遵守《员工手册》《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电梯维修安全手册》认真属实填写《电梯维保工作单》《电梯急修工作单》。

  2、无违纪行为、无投诉、无甲方通告批评。

  3、熟练掌握电梯维保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

  4、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细心周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受到乘客及甲方点名表扬的,且有事证者。

  5、按照公司要求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得体。

  6、员工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并随时接受公司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

  7、认真搞好电梯的月检、季检和年检工作,协助电梯质检部门人员做好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

  8、坚守岗位,无事应在本部门的工作室内待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全年度能够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并遵守《员工手册》《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职责》《电梯维修安全手册》认真属实填写《电梯维保工作单》《电梯急修工作单》。

  10、全年度无违纪行为、无投诉、无甲方通告批评。

  11、熟练掌握电梯维保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同时按要求做到全年度无过错.

  1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1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所采纳,而有成效者.

  (二)晋升提级:

  1、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无严重违纪行为者。

  2、工作积极负责,并能够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且有事证者.

  4、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公司总经理批审;

  五、处罚制度:

  处罚方法:现金处罚、辞退开除。

  一:现金处罚:1、警告类处罚、2、严重违纪类处罚.

  1、警告类处罚:

  (一)纪律项: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00元,由公司出具罚款单。

  1.电话未按要求保证24小时畅通。

  2.紧急维修未按要求时间到达。

  3.未按要求完成维保工作。

  4.未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务。

  5.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者.

  6.着装不整及未按公司要求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不随身携带工具包,造成延误维保、急修工作。

  (二)工作规范项:(以公司质检人员抽检,单次单项为标准处罚)每项现金处罚10元。

  1、未按公司要求属实仔细完整填写《维保工作单》。

  2、未按公司要求属实仔细完整填写《急修工作单》。

  3、轿厢内未按公司要求张贴《安全检验合格证》《24小时服务承诺书》《乘客须知》,并保持完整、干净。

  4、机房、主机、控制柜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5、井道、轿顶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6、层门、地坎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7、底坑清洁干净,无油污、杂物。

  8、电梯运行无噪音。

  9、电梯五方通话畅通,警铃、应急照明有效.

  10、安全开关无故障,安全部件工作正常.

  11、轿门运行良好,清洁卫生。

  2、严重违纪类处罚:

  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0元以上现金罚款,由公司出具罚款单。

  1、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无故缺勤空岗,当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3、行为或语言顶撞乘客及甲方人员.

  4、被甲方投诉并产生罚款单的.以甲方开据罚款单为准,所罚款金额由该电梯负责班组人员共同承担.

  5、因工作不负责导致设备损坏并造成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相应损失。

  6、疏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相应损失。

  7、因严重违纪受到公司记过处分。

  二:辞退开除: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开除。

  1、连续受到公司通告批评或甲方投诉且屡教不改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3、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保密规定.

  4、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人员。

  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6、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8、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9、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以上罚款所得公司全部公开,并奖励给对工作诚恳的员工。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0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1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2

  一、所用电梯应经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三、每年对电梯进行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四、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电梯作业人员,应该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电梯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

  七、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电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一、对电梯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3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4

  一、总则

  1、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2、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二、电梯钥匙使用与保养

  1、电梯电源钥匙是操纵电梯运行与使用的电源开关钥匙;

  2、电梯电源钥匙的操作使用程序必须按照电梯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使用程序进行;

  3、电梯电源钥匙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专职司机或电梯值班人员使用和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与保管。

  三、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电梯机房钥匙应由电梯司机、电梯值班人员或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三角钥匙是电梯困人救援与电梯检修、检测时使用的;

  2、电梯三角钥匙必须由电梯业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

  3、电梯三角钥匙上必须附着一个“告示牌”,讲明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在一次开锁后,可能未有效地锁住厅门而发生的危险;

  4、用电梯三角钥匙救援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电梯公司员工的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内电梯的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本规则是对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工作的基本要求,相关单位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高于本规则的工作要求,以保证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维保。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五条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份);

  (三)安装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四)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原件)。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设专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列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八条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九条电梯停用,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要求。

  第十二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日常维护保养中,按照本规则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四)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六)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七)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四条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E),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十五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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