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1 14:14: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明确膳食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

  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严格消毒。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七、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2

  一、坚持晨检制度,并有记录(保健医有记录、带班老师有记录),对服药幼儿重点检查。

  二、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饭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每班配备体温计,遇不舒服幼儿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园长及保健医、通知家长,送幼儿到医院诊治。

  四、严禁患有不宜入园疾病的幼儿入园。

  五、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

  六、对情绪不好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情绪、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的填写"幼儿全日观察记录表"。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3

  1、负责配合班主任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2、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落实。

  3、认真实施教育工作计划,按时上课,认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节课。

  4、协助班主任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教育笔记、效果分析、个案记录等)。

  5、发展幼儿安全工作,及时记录幼儿出勤人数,严禁责任事故,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问题。

  6、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育工作。

  7、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

  8、按计划、目标投放活动区材料(成品、半成品材料)和户外活动材料等。

  9、协助本班教师做好每天幼儿进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0、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提供适当的指导。

  11、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提出合理性的家庭教育方案,促进家园共育。

  12、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不断跟新教育观念。

  13、认真参加教研组安排的听课、评课活动。

  14、负责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根据季节的'变化为幼儿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15、午睡值班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擦汗和盖被。

  16、负责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

  17、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18、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4

  教职工礼仪守则

  1.加强自身修养,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时时树立良好形象。

  2.上班时,穿戴整洁、大方,仪态端庄,举止得体。男教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教职工不可袒胸露背、修饰过度。

  3.使用礼貌用语,不讲教育忌语,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严禁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坚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发言。

  4.校园内正面遇到本校教职工,应微笑点头示意或互致问候;遇到学生行礼问好时,要热情答礼;遇到参观、视察来访等外来人员时,要以礼相待,正面相见时要微笑点头示意,坐姿遇到领导、客人询问时要起立招呼,形成一种彬彬有礼、温馨和谐的氛围。接待家长和公事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体现本校教职工应有的仪态。

  5.保持校园和办公室宁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不随意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随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6.参加会议、学习、讲座、活动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不随便进出。开会、听讲座时,必须随带笔记本进行摘记。报告、讲座、发言或演出结束后,要热情鼓掌。参加学校任何礼仪活动,应从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修养,不粗俗失礼。

  7.接听电话,要注意使用规范化的.礼貌用语。“您好,南沙幼儿园”、“请稍等”、“需要我转告吗”、“对不起”、“再见”等语言应自然流利。语气要亲切温和,切忌生硬、粗俗或不耐烦。

  8.尊重他人、尊重学生,诚恳待人,礼貌待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讽刺谩骂挖苦学生;不议论,不传播流言蜚语,说话要对人对己负责。

  9.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即使对言语粗暴的人,也应冷静处理,有礼貌地对待。

  10.不准私自挪用公用物品和他人物品,严禁故意破坏或不负责任损坏公用物品和设备。借领财物要严格办理手续。

  11.不得以散漫的仪容参加各种会议活动和接待来校客人。对衣冠不整、不讲礼仪风度者,有义务相互提出,自觉维护学校公众形象。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5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7

  一、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二、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三、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四、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8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

  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盗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随时清点人数、缝针等重大事故、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避免砸伤,及时处理解决,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必须请示领导,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及时通知家长。

  十二,随时检查幼儿鞋带,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高度负责、摔伤等事故发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发现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玩具、烫伤。

  十四。并随时清点人数,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幼儿身边有人、衣物、家具、不掉队、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做好巡视工作,选好安全场地,热水,走路时注意不离队、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

  十五,切实做好保卫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十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带幼儿外出活动,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9

  一、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二、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三、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四、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

  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五、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六、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七、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6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八、严把消毒管,有消毒记录。

  无传染病流行。

  按时准确为患病幼儿服药,无漏服现象。

  九、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

  户外活动时。

  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十一、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十二、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十三、及时向园长反应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并在班级工作中及时落实。

  一日常规幼儿园教师一日工作程序7:10教师到岗幼儿入园及晨间活动(7:10—8:00)

  1、做好室内外清洁工作及室内通风,根据气候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2、热情接待家长,做好幼儿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楚掌握家长嘱托及幼儿各方面情况,有重点地向家长了解幼儿情况,对幼儿健康、情绪等进行观察,做到心中有数,做好个别幼儿工作。

  教育幼儿使用礼貌用语,指导幼儿将所带物放整齐。

  3、组织并带领幼儿参加劳动,指导值日生工作(整理书本、杯子、物品等)。

  组织指导好晨间活动,为幼儿提供动手动脑的活动材料,及时变换活动材料。

  幼儿早餐时间(8:00—8;40)晨读或游戏(8:40—9:00)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轻松愉快的游戏活动或进行晨读,与个别幼儿谈话,幼儿与幼儿自由交谈。

  教育活动(9:00—9:30;10:30—11:00)

  1、根据活动内容,提供直观、形象地教玩具,调动幼儿多种感官,激发幼儿参加活动的兴趣。

  2、根据活动的需要,选择适当的活动形式及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大自然中环境资源进行教育。

  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能体现对个别幼儿教育与指导。

  3、重视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常规,让幼儿在轻松愉快地氛围里丰富经验提高能力,发挥幼儿的“三性”。

  4、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掌握活动时间和活动量,注意动静结合。

  做到活动内容心中有数,教具提前准备。

  5、集体活动与小组活动相结合,使幼儿相互影响,感受尊重、信任、温暖。

  课间操(10:00—10:30)

  1、活动前检查幼儿衣服、鞋带等,注意照顾个别幼儿,安排适合幼儿体质的活动量和密度。

  2、教育幼儿听从老师指令,整齐排队进入操场;带领幼儿按音乐节拍认真做操,动作协调,精神饱满;注意纠正个别幼儿做操姿势。

  3、组织幼儿有序入厕,允许幼儿需要随时入厕大小便。

  掌握幼儿蹲坑时间,提醒幼儿便后洗手。

  创造性游戏(11:00—11:30或16:00—16:25)

  1、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

  主动参与活动,及时了解幼儿活动、材料使用、交往情况,引导幼儿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2、能和幼儿共同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成品和半成品材料。

  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根据幼儿活动情况,注意调整活动材料,激发幼儿参与游戏活动的兴趣。

  4、开展游戏讲评,给幼儿讲评的机会,注重幼儿情感、兴趣、能力、社会性的培养。

  午餐(11:20—12:30)

  1、组织照顾好餐前盥洗,保持地面清洁,指导幼儿正确盥洗和使用毛巾的方法。

  安排安静的游戏如听音乐、体态语言、手指游戏。

  2、指导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和收拾碗勺,养成饭后漱口、擦嘴的习惯。

  3、餐后组织5—10分钟的户外散步活动,提醒幼儿午睡前入厕。

  其它同早餐。

  午睡(12:10—14:30)

  1、指导幼儿正确有序地脱衣服,折叠整齐后放在指定位置。

  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不良睡姿。

  2、巡视幼儿睡眠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在幼儿午睡期间不离开寝室,照顾好睡眠时入厕幼儿,防止着凉。

  3、睡前给幼儿讲3—5分钟的`故事,为幼儿创造一个安静的午睡环境。

  喝水、吃点、午起床(14:10—15:10)

  1、提醒并帮助幼儿穿衣服,指导幼儿整理床铺。

  检查幼儿衣裤、鞋袜,保证幼儿服装整齐、舒适,头发整齐。

  2、根据天气变化和幼儿身体状况,为幼儿增减衣服。

  3、提前为幼儿消毒水杯、凉好热开水,指导提醒幼儿用自己的水杯喝水,不浪费水。

  注意卫生保健要求,检查幼儿饮水量。

  4、组织幼儿安静吃点以及点后的卫生清理。

  户外活动(11:00—11:30或16:00—16:30)

  1、有计划地按时组织幼儿参加户外体育活动,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空间。

  2、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教会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

  3、尊重幼儿意愿开展游戏活动,激发幼儿集体游戏又能自选游戏,引导幼儿评价游戏,关注幼儿的活动,将幼儿的活动置于视线之内。

  离园(17:00—17:30)1、提醒幼儿收放玩具;检查、提示、帮助幼儿穿好外衣、戴好帽子;稳定幼儿情绪,教育幼儿有礼貌地向老师和小朋友告别。

  2、有计划地与家长简单交流谈话,做家长工作;注意安排好幼儿自选玩具、图书安静活动;将全托幼儿交晚护导老师并简单交接有关情况。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午餐,午睡及起床。午餐时间为11:40~12:00,午餐期间各班配备两名教师,餐后必须在室外进行15分钟的户外活动,幼儿活动期间,两位教师一人负责幼儿安全,一人负责清洁卫生。午睡觉时间为12:20~14:00。午睡期间由专人负责。一班一教师。

  二、幼儿午餐午睡时老师在现场维持秩序幼儿依次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三、教师应及时进入午餐午睡室,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餐午睡管理无关事情。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更不能凑堆闲聊。

  四、午餐时卫生情况做到三净,桌面干净,地面干净,个人卫生干净。进餐时要求幼儿井然有序,不说话,不乱抓别人东西,不在室内随意跑动。值班教师及时为幼儿添加饭菜,对挑食的.幼儿耐心地进行细心教育。不催幼儿进餐,不训斥幼儿,对个别不能自理的幼儿进行特别帮护。教育幼儿细嚼慢咽。

  五.午睡时要注意打开窗户,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杜绝幼儿午睡期间易出现的安全事故:如蒙头睡觉、憋气、玩危险物品,不让危险物品进入口腔、鼻腔、耳朵等部位;教育幼儿上、下床的安全;睡觉时不让衣服缠着幼儿的脖子、手脖等部位等等。严禁幼儿在床上乱蹦乱跳,要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老师在幼儿午睡期间须培养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六、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教师要每隔半小时对幼儿细致观察,看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当班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幼儿午睡值班记录情况表,注意发现并消除午餐午睡室的安全隐患

  七、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好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穿脱衣物的方法及顺序。脱衣服应先脱裤子,用被子盖住腿后再脱衣服;穿衣服应坐在被子里先穿衣服,再穿裤子。有效防止幼儿感冒。

  八、午睡室要勤于打扫,保育员要定期为幼儿换洗被褥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九、造成午餐午睡安全事故者,由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1

  一、每期安排四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二、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四、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五、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育笔记。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

  幼儿园教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

  一、成立教研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每位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园长请假。

  三、学习研讨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每学年组织全园性观摩活动、教师基本功观摩展示活动一次,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对每位教师的基本技能、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五、各班段教研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平时的备课、研究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计划、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的情况,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六、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七、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班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八、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九、每年设法组织教师轮流到先进幼儿园参观、观摩教学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主动向领导汇报,并负责传达学习内容,写好专题体会一篇。

  十、教师要重实践、勤反思、善总结,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或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按幼儿园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每位教师每月完成一份比较高水平的教学案例(包括设计意图、执教班级、执教者、活动预期目标、材料准备、活动重难点以及反思)。

  十二、教研活动领导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或总结全园的教研活动。

  十三、教研活动领导组要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的总结工作。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2

  幼儿园园长职责

  一、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组织全园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解决好教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幼儿园幼儿健康成长多作贡献。

  四、负责组织、领导、检查全园的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主持建立健全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六、负责聘任、调配园内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园内工作人员的工作。

  七、负责全园工作人员的考勤、奖惩。

  八、负责全园财务收支的审批。

  幼儿园园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二、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关心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经常对全园(所)职工进行为人师表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教育结合起来。解决各方面矛盾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三、园领导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改革工作。

  四、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所)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五、制定人员编制,明确分工,合理组织人力,决定入选,任用、调离、晋升及,奖惩等工作注意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六、负责制定招生方案,组织实施和审批。

  七、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八、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所)条件。

  九、负责对每位副园(所)长工作的督促检查,副园(所)长重点抓好教学,科研工作,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十、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十一、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中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掌握科学管理的知识、方法、技能、技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育质量。

  幼儿园园长岗位职责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2、制定幼儿园工作目标、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出总结;

  3、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动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5、负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6、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召开园务工作会议,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8、管理好园舍、设备和财产,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9、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

  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

  1、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3、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好幼儿的一日生活。

  4、在医务人员及教师指导下,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5、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教育活动。

  6、负责保管本班幼儿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

  7、配合教师制作玩教具。

  幼儿园炊事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和本园厨房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2、钻研烹调技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作营养丰富、可口多样饮食,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和热量。

  3、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饮食质量,在烹调过程中防止污染,严防幼儿食物中毒。

  4、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做好饭菜、汤点等食品的保管工作。

  5、协助管理员保管好食物、蔬菜,注意节约、卫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

  6、主动了解家长、教师、幼儿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7、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节约使用煤、水、电及各种物品。

  幼儿园保健医岗位职责

  1、协助园领导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流行病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

  3、负责幼儿疾病的门诊治疗,对发病的幼儿及时治疗护理,对病情较重的及时送医院治疗。

  4、组织安排幼儿及职工体格检查,及时进行健康分析,做好评价记录,疾病统计及矫治工作。

  5、指导各部门的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定期公布。

  6、指导保教人员对幼儿的生活护理、晨检及全日观察、体育锻炼。

  7、向全体工作人员及家长宣传幼儿保健常识、安全常识、指导安全工作。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3

  一、学前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幼儿入校:家长要出据户口簿、当地卫生院儿童健康证明和幼儿预防接种证明。学前班不得接收证明不全或患有传染病的幼儿入园。

  三、学前班必须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坚持每日晨午检,对有特异体质的幼儿要实施特殊保护。应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四、学前班职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严禁有传染性疾病、心理精神疾病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的'人员从事幼教工作。

  五、学前班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进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一般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活动室、寝室、玩具、毛巾、水杯、餐具、厕所等每天要消毒一次,严防交叉感染。

  七、搞好幼儿营养调查,做到科学配餐,培养幼儿良好饮食习惯,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不随便吃零食。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幼儿进食异常情况。

  八、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工作。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4

  1、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各项活动必须在老师的注视下进行,严禁幼儿打架、爬窗、走失或做有危险性游戏。

  2、幼儿活动前,教师要提前检查活动场和活动器械,确实安全可靠,方能让幼儿使用。

  3、教学用的电器使用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以防幼儿触电和电器损坏。

  4、热水、热粥须放在安全的地方,避免烫伤幼儿,严禁幼儿进食堂操作间、开水房。

  5、口服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儿童服药时要仔细核对,成人药品应保管好,以防错服。

  6、消毒药水,厕所除剂等剧毒药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必须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7、接送幼儿应按时,家长送接孩子时应到所在班上,与老师交接后方可离开,委托他人接孩子时,应事先告诉老师,代接人应主动出示证件,严格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

  8、家长送孩子入托时要检查衣兜,不要把危险物品带到幼儿园,带班教师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询问家长或医务人员或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9、工作人员交接班时应清点人数,带幼儿外出观察、游园、参加文体活动等,应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

  10、教给幼儿一些简单的安全知识,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高楼事故、防走失等,在体育游戏中锻炼、培养幼儿躲闪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幼儿安全。

  11、如因教师或者保育员擅自离职,导致幼儿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或保育员个人负责,并由此触犯法律法规,也由教师或保育员个人负责。

  12、各班教师在幼儿入园之时起便对幼儿的.安全负责,各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幼儿出现安全问题,班主任负主要责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好班级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户外游戏要确保幼儿安全,教师不得让幼儿“放任自流”,要有计划的组织指导幼儿活动,科学锻炼,确保每一个幼儿活动的安全。

  14、接车教师要认真负责坐车幼儿的安全,必须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否则不能离开幼儿。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5

  1、上班注意力集中,将全体幼儿管理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2、工作时不做私活、不闲聊、不擅自离岗,不吃东西、不会客,不带自己的小孩上班,下班前必须先关好楼道窗户。

  3、室内游戏、上课、活动时,保教人员必须与幼儿在一起,教育幼儿室内不能奔跑。

  4、有组织地照顾好每个幼儿的.盥洗、上厕所等生活琐事。

  厕所、楼梯、过道、地面要保持干净,防止幼儿滑到。

  5、午睡值班教师待幼儿入睡后,要经常巡视幼儿睡眠情况,不能离开寝室。

  6、发现幼儿发烧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给家长打电话通知,如果联系不上家长立即报告保健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得耽误。

  7、不得让幼儿代替成人劳动,如端碗、送饭、倒垃圾、领午点等;更不能让幼儿代替成人做过重的工作。

  8外出活动和交接班时,必须清点人数,不能让不相识的人接走幼儿。

  9、药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妥善放置。

  10、如发生事故后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擅自离岗期间发生事故的,离岗者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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