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1-29 07:21:4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精)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编制工作原则

  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督察长效机制

  3由各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