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灾害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对防洪、防汛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发事件时能快速反应,能正确、准确、迅速处理,控制和减少灾害损失,特组织开展本次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练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受灾区域,展开紧急救援,及时转运受灾物资,做好防洪防汛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及作业班组应对汛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的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灾造成的损失,维护车间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演练规则:
防洪防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常备不懈、全力抢险。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防汛设备以及防汛备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练方案:
(一)应急预案演练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级通知,强降雨天气来临,导致厂区内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电室,特组织本次应急演练。
(二)演练领导(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张纪德副组长(副总指挥):刘广生组员:公衍波、宋振东、刘洪海、戴渝、王守杰、徐方兵、王萍、张滨、王勇、杨树行(三)演练救援分工:
1、预警通讯组:
由刘仕斌负责,做好汛前报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报告预警。
2、抢险组:由石立军负责,成员:电仪当班人员、硝酸车间当班人员。负责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通报开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和有关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3、疏散组:由张振元负责,成员:硝酸车间白班人员。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资设备保护,协助组织危险地区职工安全撤离或转移。
4、物资供应组:
由刘玉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及疏散人员的安置工作。
5、评估组:由公丕国负责,负责做好事故现场拍照、记录、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工作:
物资准备:
喊话器1个,潜水泵两台,电源线两卷,水带两卷,警示带2包,铁锹5把,洋镐2把,水桶2个,柴油发电机一台,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练地点:锅炉东侧配电室现场(六)演练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点整,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到锅炉配电室东侧集合待命。
2、10点10分,由演练总指挥宣布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开始。
3、演练开始:
10点15分,预警组接到预警员(当班巡检工)汛情报告,锅炉东侧配电室周围因暴雨致使周围积水,配电室现场周围积水半米,存在积水倒灌配电室可能,同时,立即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10点20分,防洪、防汛救灾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各救援小组,锅炉配电室周围积水严重,请迅速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作业现场救援,通知电工对现场防止雨水触电进行断电。
10点30分,抢险组得到救援指令后,抢险小组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合理分布通知作业人员到仓库东侧(紧急集合点)集结,通知物资保障人员输送防汛物资到配锅炉电室东侧现场。
10点35分,救援结束后,抢险组组长向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汇报防汛情况。
10点40分,警戒维护组对防汛救援区域进行警戒防护,并安排专人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闲杂人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11点00分,经过抢险组堵、截、疏等措施,周围积水处理完毕,报告总指挥配电室周围积水已处置完毕,无上涨现象。
报告总指挥突发汛情已处置救援完毕,请指示11点10分总指挥:防洪、防汛突发应急预案演练结束,集合队伍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并对本次演练进行总结点评。
总指挥发出退场的指令后,所有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灾害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做好水灾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乡防洪危机等自然灾害。
三、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量、水利、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灾情的发展和防洪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部
乡成立山洪灾害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乡各部门成员、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本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区防汛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制定乡山洪灾害方案;组织全乡的山洪灾害、山洪灾害工作;对全乡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由乡防指组织成立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实施安置保障。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综治办负责出现山洪灾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乡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4、乡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山洪灾害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山洪灾害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5、民生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6、财政所组织实施全乡山洪灾害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乡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山洪灾害经费,并监督使用。
7、卫生院负责山洪灾害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山洪灾害受伤人员;组织医疗卫生和流行。
8、小学负责学校山洪灾害工作,防止山洪灾害,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9、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山洪灾害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日14时前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乡防指指挥长主持乡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由乡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发布汛情通报及防汛措施;乡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乡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乡防指指今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工作,服从乡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工作;乡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乡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信息报送和处理各类防汛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円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指挥部。
七、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乡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乡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买施抢险救火、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乡负责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乡民生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乡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买和争取上级财政困又付,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农行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二)医疗卫生保障。乡卫生院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三)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乡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四)灾情核查。民生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防指
(五)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庄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15-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乡山洪灾害指挥部备案。
八、附则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乡防指报乡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3
严防地质灾害工作就是学校工作关键部分,它牵涉至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平衡、发展等。因此,我校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并融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意义
严防地质灾害工作就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平衡,社会的进步,特别就是学校工作若想正常积极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就是学校行政,应当时时刻刻上装着严防地质灾害工作,具备猛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严防地质灾害工作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设立以校长为副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做到短揪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践行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成立各应急小组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通力合作,将严防地质灾害损失掌控在最高限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防地质灾害指挥小组:
由xx副组长,xxx为成员。负责管理整个严防地质灾害灾害的抢修工作,并快速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抢险疏散小组:
由xxx任组长,xxx为成员。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出现暴风雨等严防地质灾害时的人员撤离,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展开财产救治等工作,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撤离地为火车站前的'空旷地带。
3、后勤保障小组:
由xx副组长,xxx为成员。具体内容负责管理整个抢修工作的物资经费的准备工作工作,从物资和经济上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增强意思、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学校出现严防地质灾害将可以导致严重后果,影响至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全体教职工必须引发高度重视,必须践行严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重大的意识。
1、定期检查:
学校应当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间的每个月特别就是暴风雨季节对学校内的房屋、校舍、围墙、用点设备设施、排水地下通道等展开检查,辨认出问题及时呈报,及时自查,消解严防地质灾害可能将增添得隐患。
2、积极抢险:
一旦出现严防地质灾害时,各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快速赶往学校,隐的时间上的主动在抢修中,首先抢修小组应当及时快速有效率的撤离存有危险的人员,特别就是学生。同时,在确保抢修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展开财产救治,禁令增加财产损失。
3、及时上报:
一旦出现严防地质灾害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谋求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
总之,在防地质灾害,在防地质灾害工作中,全体教职工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与泰山的意识,增强防地质灾害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灾害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发生在本市的风暴潮、海啸和赤潮等海洋灾害,提高本市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海洋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和《赤潮灾害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灾害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海洋灾害,主要指风暴潮、海啸灾害和赤潮灾害。
1.3.1风暴潮、海啸灾害
参照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根据风暴潮、海啸灾害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本市风暴潮、海啸灾害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风暴潮、海啸灾害。是指风暴潮、海啸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对本市沿海区县或50平方公里以上的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2)Ⅱ级(重大)风暴潮、海啸灾害。是指风暴潮、海啸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对本市沿海区县经济、社会和群众生
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或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3)Ⅲ级(较大)风暴潮、海啸灾害。是指风暴潮、海啸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
对本市沿海区县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对大型海上工程设施等造成较大损坏,或较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4)Ⅳ级(一般)风暴潮、海啸灾害。是指风暴潮、海啸对本市沿海区县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
1.3.2赤潮灾害
参照国家海洋局《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本市赤潮灾害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赤潮灾害。是指发生无毒赤潮面积8000平方公里以上,或有毒赤潮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
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死亡病例10人以上。
(2)Ⅱ级(重大)赤潮灾害。是指发生无毒赤潮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8000平方公里以下,或有毒赤潮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5000平方公里以下;
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50个以上或死亡5至10人。
(3)Ⅲ级(较大)赤潮灾害。是指发生无毒赤潮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3000平方公里以下,或有毒赤潮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1000平方公里以下;
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10个以上、50个以下或死亡人数5人以下。
(4)Ⅳ级(一般)赤潮灾害。是指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小于Ⅲ级,但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1.3.3为适应本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海洋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市外海域发生的海洋灾害,危及或可能危及本市安全的,以及因赤潮灾害引起的中毒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
2.3工作机构
2.3.1市海洋局
市海洋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海洋事务的职能部门,也是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海洋灾害的责任单位,并承担本市海洋灾害的日常管理工作。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海洋灾害,市政府根据市海洋局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和特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应急行动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现场指挥部
鉴于处置海洋灾害具有专业性、特殊性,根据海洋灾害的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市海洋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4专家机构
市海洋局负责组建海洋灾害专家咨询组,并与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负责提供应对海洋灾害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处置
3.1预警预防机制
3.1.1信息监测
本市建立由海洋监测岸站、海洋监测浮标、海上监测平台、水下监测装置、海监船舶、海监飞机、卫星遥感及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等组成的风暴潮、海啸灾害监测网络体系。
市海洋环境监测系统进行长期、连续、准确的潮位、海浪、海水盐度、温度以及相关海况要素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送市有关机构,并密切监视其发展动态,及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市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
3.1.2预警级别与启动标准
按照风暴潮、海啸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将风暴潮、海啸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2.1风暴潮预警启动标准
(1)Ⅰ级(红色)预警
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Ⅰ级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Ⅱ级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时,前者至少提前12小时、后者至少提前6小时发布风暴潮Ⅲ级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的高潮位时,适时发布风暴潮Ⅳ级预警。
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本市沿海地区,或在距本市沿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以及温带天气系统将影响本市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岸段不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也须发布风暴潮(含台风)预警报。
3.1.2.2海啸预警启动标准
(1)Ⅰ级(红色)预警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正常潮位以上,下同)以上海啸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海啸Ⅰ级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时,发布级海啸Ⅱ级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时,发布海啸Ⅲ级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受损时,发布海啸Ⅳ级预警。
3.1.3预警信息发布
3.1.3.1市海洋局按本预案运作规程对预警信息适时进行发布,必要时须报市政府决定。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其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
3.1.3.2风暴潮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预警
市海洋局发布风暴潮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预警时,由市海洋局领导或授权市海洋环境预报台台长签发。
(2)Ⅲ级(黄色)、Ⅳ级(蓝色)预警
市海洋环境预报台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由台长或授权签发;Ⅳ级(蓝色)预警由首席预报专家签发。
3.1.3.3海啸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预警
根据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市海洋局报请市政府决定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2)Ⅲ级(黄色)、Ⅳ级(蓝色)预警
根据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的预警信息,市海洋局报请市政府决定后,由局领导或授权市海洋环境预报台台长签发。
3.1.4信息传输与交流
本市风暴潮、海啸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可采用国家海洋局海洋监测数据通信局域网、VSAT(甚小口径卫星终端站)、传真、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通信、甚高频(VHF)、已建立的政府与相关部门业务专项预警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
加强与水务、海事、地震、气象等部门及毗邻省市海洋部门的信息交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应对和处置风暴潮、海啸灾害。
3.1.5灾害分析评估
对岸站、信息平台、浮标、卫星遥感等监测数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灾害预警启动标准,正确评估风暴潮、海啸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为市政府处置风暴潮、海啸灾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1.6预警预防行动
3.1.6.1建立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的本市沿海与周边海域的风暴潮、海啸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形成监测监视准确、信息处理高效、预警预报及时、通信网络畅通的风暴潮、海啸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健全本市风暴潮、海啸灾害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的灾害预警报机制,使本市沿海风暴潮、海啸灾害监测半径达到500公里,提前48小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处置风暴潮、海啸灾害提供技术保障,为抢险救灾争取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3.1.6.2协同本市有关机构、沿海区县政府全面调查研究本市风暴潮灾情及影响规律;协同市相关机构进一步研究本市海啸灾害发生的潜在威胁与相应的监测预警技术。
3.1.6.3深入开展海平面上升对本市沿海海塘、海岸、港口、码头等海岸工程灾害防御能力影响的研究,加强本市沿海区县警戒潮位的核定工作,提升本市沿海海塘、海岸、港口、码头等海岸工程的抗风险能力。
3.1.6.4进入预警期后,市海洋局和市应急联动中心可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3.2应急响应和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3.2.1.1风暴潮、海啸灾害发生后,市海洋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及其他相关应急机构,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风暴潮、海啸灾害,必须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3.2.1.2加强与毗邻省市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风暴潮、海啸灾害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风暴潮、海啸灾害影响范围超出本市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3.2.2先期处置
3.2.2.1市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加强值班,对海洋环境各监测要素进行加密监测,严密监视风暴潮、海啸灾害发展动态。依托市应急联动中心工作机制,组织、指挥、调度和协调本市相关联动单位和应急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对风暴潮、海啸灾害实施先期处置。
3.2.2.2当风暴潮、海啸灾害发展态势或次生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市海洋局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提出确定应急响应等级以及启动应急处置规程的建议。市政府根据建议和灾害发展态势,决定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队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3.2.2.3市海洋环境预报台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的风暴潮、海啸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根据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中心经纬度、边界坐标)和范围,对风暴潮、海啸产生的海水爬高漫淹区域作出精确预测。市海洋局根据本预案及时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建议,确定受灾疏散撤离范围,明确疏散撤离方向和标示图等,报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级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
3.2.3分级响应
3.2.3.1本市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风暴潮、海啸灾害。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大、重大风暴潮、海啸灾害,分别启动本预案风暴潮、海啸灾害Ⅰ、Ⅱ级应急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迅速到位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处置
规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灾害等级并报市政府批准,组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风暴潮、海啸灾害,分别启动本预案风暴潮、海啸灾害Ⅲ、Ⅳ级应急响应。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海洋局、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同组织、指挥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3.2.3.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随着风暴潮、海啸灾害进一步发展,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应当逐级上报,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风暴潮、海啸灾害减缓或局势得到控制时,也应当逐级报告上级政府,相应降低预警和响应级别。
3.2.4应急处置措施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各专业组具体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灾害现场的应急处置,各专业组开展现场应急处置时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2.5信息共享与处理
建立海洋、水务、海事、地震、气象、水产等部门与相关区县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扩大信息来源,及时交换信息,对风暴潮、海啸灾害及时预警,为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2.6安全防护
发布重、特大风暴潮、海啸灾害预警,预测海水将淹没受灾地区时,由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当地群众紧急撤离至安全地带。
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应急防护装备由其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专家的现场防护及所需资源由市海洋局提供。
3.2.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受风暴潮、海啸灾害影响的区县政府,应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志愿人员,开展24小时重点地带的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受重、特大风暴潮、海啸灾害影响,负责组织紧急避险或撤离的区县政府,在实施疏散撤离行动中,也应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志愿人员,参与疏散撤离中的救助、救护和协助维护秩序等工作。
3.2.8应急结束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赤潮灾害应急处置
4.1预警预防机制
4.1.1预测预警系统
本市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赤潮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和赤潮信息传输网络,确保灾害预测、预警信息传递和反馈高效、快速进行。
4.1.2信息监测
本市赤潮灾害监测工作由市海洋局具体负责。赤潮灾害监测包括现场监测和分析预测。
4.1.2.1现场监测
现场监测主要内容包括:
(1)赤潮发生时间、地点(中心经纬度、边界坐标)、面积(范围);
(2)赤潮发生海域内各项水文、气象、理化和生物指标的变化情况;
(3)赤潮生物种类与毒性,赤潮区域内藻类、贝类和鱼类的毒素含量等。
4.1.2.2分析预测
分析预测主要内容包括:
(l)赤潮灾害发生地点、面积、海区气象、海况等,评估赤潮灾害的可能规模,初步预测赤潮灾害的发展趋向;
(2)赤潮灾害是否对生态敏感区(如海水浴场等)造成的影响;
(3)赤潮灾害是否对公众健康构成的威胁;
(4)赤潮灾害是否对养殖区环境状况和海产品质量构成的威胁等。
4.1.3预警级别与启动标准
4.1.3.1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对可能发生并造成危害的赤潮灾害进行预警。依据赤潮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发展态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本市赤潮灾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3.2赤潮灾害预警启动标准
(1)Ⅰ级(红色)预警
本市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上,或毗邻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上,且有蔓延至本市海域造成特大赤潮灾害趋势时,发布赤潮灾害Ⅰ级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
本市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2000平方公里以下,或毗邻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2000平方公里以下,且有蔓延至本市海域造成重大赤潮灾害趋势时,发布赤潮灾害Ⅱ级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
本市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1000平方公里以下,或毗邻海域赤潮发生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1000平方公里以下,且有蔓延至本市海域造成较大赤潮灾害趋势时,发布赤潮灾害Ⅲ级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
本市或毗邻海域赤潮发生面积虽不足500平方公里,但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造成本市赤潮灾害时,发布赤潮灾害Ⅳ级预警。
4.1.4预警信息发布
市海洋局按本预案运作规程适时发布赤潮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根据赤潮灾害的发展及消退情况,预警级别可升降级和解除。
进入预警期后,市海洋局及相关单位可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4.2应急响应和处置
4.2.1信息报告和通报
4.2.1.1赤潮灾害发生后,市海洋局及其他相关应急机构在采取处置措施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赤潮信息并迅速报告。一旦发生重、特大赤潮灾害,在接报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报告。
4.2.1.2在本市海域、毗邻海域及水产品原产地海域发生赤潮灾害时,市海洋局应及时将赤潮发生、变化及灾情趋势预测通报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并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本市海产品赤潮毒素检测。对毗邻海域发生的重、特大或有毒赤潮灾害,尤其是该海域海产品有可能流入本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4.2.1.3对本市多数(3个以上)水产品市场检测,发现赤潮毒素严重超标,并出现少数人员中毒时,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由市政府批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赤潮海产品安全食用警告。
4.2.1.4市海洋局及其他相关应急机构要与毗邻省市建立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赤潮灾害影响范围超出本市海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2先期处置
4.2.2.1发生重、特大赤潮灾害,市海洋局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迅速作出反应,组织赤潮应急监测队伍赶赴现场进行跟踪监测与灾害趋势预测,必要时由市应急联动中心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参与处置。
4.2.2.2市水产办及相关区县政府向本市渔民、养殖户发出禁捕通知,指导养殖户采取迁移、沉放养殖网箱、采用清洁饲养或臭氧处理快速清除经济贝类体内赤潮毒素等措施,防止赤潮水域海产品上市、流通与扩散。
4.2.2.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市海洋局开展市场水产品赤潮毒素检测,查堵、销毁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海产品,防止该海产品入市流通与扩散,4.2.2.4因赤潮毒素导致人员中毒,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及时进行抢救,避免人员中毒死亡。
4.2.3分级响应
本市赤潮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赤潮灾害。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赤潮灾害,分别启动本预案赤潮灾害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海洋局报请市政府决定,明确赤潮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必要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实施赤潮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赤潮灾害,分别启动本预案赤潮灾害Ⅲ、Ⅳ级应急响应。市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置,查堵、销毁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海产品,防止该海产品上市流通与扩散。
4.2.4应急指挥与协调
重、特大赤潮灾害发生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成员单位及其应急力量、专家和事发地区县政府实施应急处置。本市相关应急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5现场处置
根据赤潮灾害的严重程度,选择合适的赤潮灾害消除方法,其中包括:化学消除法、高岭土沉降法、围隔栅法、气幕法和回吸法等物理、化学或生物法消除赤潮。
4.2.6安全防护
海上应急人员应配备海上救生设备、防水服、防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件,避免皮肤与赤潮水体直接接触;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器材和药品,以备应急之需。
4.2.7应急结束
当赤潮完全消失,或赤潮毒素含量低于人体安全食用标准,且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海产品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市海洋局宣布结束应急反应行动,转入常态管理。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海洋灾害的善后处理工作,本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参与、配合实施。尽快消除灾害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5.2社会救助
发生海洋灾害后,市民政局会同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做好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做好社会各界向灾区提供救援、救助等相关工作。
5.3保险
重、特大海洋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受理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工作。
5.4调查与评估
市海洋局会同市民政局、事发地区县政府,对海洋灾害造成的自然环境变异、受灾状况、危害程度、救灾行动、减灾效果、经验教训等内容进行调查评估,完成灾害综合调查评估报告,并上报国家海洋局和市政府。
5.5信息发布
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到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根据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在现有海洋监测信息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通信网络建设,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信息通畅。
6.2队伍保障
根据处置海洋灾害的专业性、特殊性,建立装备海监飞机、海监船舶、卫星遥感等海洋监测及通信设备的海洋灾害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本市处置海洋灾害专业队伍建设。
6.3经费保障
海洋灾害常态管理所需的经费,由市海洋局报请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市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6.4物资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海洋灾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市海洋局负责应急处置专用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
6.5医疗和治安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海洋灾害现场救护,伤病人员的医疗保障与灾区的防疫处置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科技支撑
市海洋局联合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防止海洋灾害的研究。加强国际与地区间海洋灾害信息的交流与预警报技术合作研究。加大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报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本市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平台,提高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海洋灾害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抗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与演练
市海洋局开展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与抢险救灾方面的专业培训,会同相关应急机构定期组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综合演练。
7.3奖惩
7.3.1对在海洋灾害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3.2未按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3对禁止上市的赤潮有毒海产品,进行偷运、偷卖,导致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管理
7.4.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海洋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家海洋局备案。
本市有关区县政府可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处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7.4.2预案修改
本预案由市海洋局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海洋灾害的趋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报市应急办审核。
7.4.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海洋局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5
一、灾情状况分析
洪涝灾害是指由于长时间降雨或短时间强降雨导致地表水猛烈积聚,超过地势或排水系统的承载能力而引发的灾害。洪涝灾害具有突发性、广泛性和破坏性的特点,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预测和评估灾情状况是灾害应急处置的'第一步。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1. 指挥部成立:由地方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工作。
2. 任务分工:根据灾情状况,相应单位和人员负责以下任务:
气象部门负责预测、监测和发布预警信息;
水利部门负责排水和抢险救援;
公安部门负责疏导人员和维护社会秩序;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疏导和通行安全;
卫生部门负责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媒体负责及时发布灾情信息。
三、应急处置步骤
1. 提前预防: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 组织疏散:根据疏散预案,组织人员有序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3. 抢险救援:迅速调集抢险人员和装备进入受灾区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4. 资源调配: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5. 防疫控制:加强防疫工作,做好疫情监测和处置,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6. 灾后恢复:灾后及时进行灾情评估和重建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四、应急资源保障
1. 抢险救援队伍:各地组织抢险救援队伍,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和装备的调配和投入。
2. 预警设施:建立健全气象监测和预警设施,确保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道路畅通:组织道路管理部门确保道路畅通,保障抢险救援的顺利进行。
4. 防护物资: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救生艇、救生衣、药品等,以应对紧急救援需求。
五、信息发布和社会动员
1. 及时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媒体和通信部门发布灾情信息,提高公众的灾害防范意识。
2. 建立灾民救助中心:建立灾民救助中心,提供食物、水、药品等基本生活物资。
3. 社会组织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灾害应急预案6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5.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供电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派出所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重要部位和重点企业加强保卫。
8.经济与社会事务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9.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二)灾后救灾措施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抢险与工程抢险
镇武装部迅速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
卫生院、畜牧站在灾后2小时内建立起伤员、家畜救治网络,迅速组织本镇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必要时请上级对口支援。灾情发生12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组织调运食品(饮水)、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灾后3小时内,食品供应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馒头、方便面、饼干等)、部分副食(纯净水、矿泉水等)标准供应灾民。保证布匹、煤炭、铁丝、木材等物资供应;负责救灾车辆及油料供应。
4.通讯保障
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恢复被毁的通讯设施。
5.电力保障
与电力部门联系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配电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6.灾民安置
灾情发生2小时内,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救援人员一起抢救遇险群众、转移和安置灾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待、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自救,救护伤员;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灾情报送和发布
(1)灾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灾情发生的时间、时段、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受灾人数、成灾人数、被困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无家可归人数、饮水困难人数、因灾伤病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缺粮人数、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数、需救济粮数量、需救济伤病人数、需衣被救济人数、道路、桥梁、企业等受灾情况。
(2)灾情报送。在灾情发生后,6小时内分别报市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灾情一时统计不准的,先报受灾种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大致情况,待查实后作详细书面报告。
(3)灾情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实施向社会公布。
8.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农作物以及各类应时蔬菜。组织毁坏沟渠和其他设施的抢修。
财政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国土办等负责组织、指导、帮助灾区进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个别或部分农户民房因灾倒塌的,原则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个院落房屋倒塌的,统一规划建房。
9.社会治安维护
武装部、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气象及水位监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作好测报。分析预测未来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和紧急求援的建议。
11.宣传报道
党政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宣传提纲和灾情统一报道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2、.其他紧急事项
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灾害应急预案7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信息资源浪费,形成应急合力,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1.4.1xx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应急工作。
1.4.2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xx市行政区域,但河北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市(区、县)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市提供相关气象协助保障。
1.4.3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xx铁路办事处、xx警备区、武警xx市支队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负责安排相应级别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建设局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防御气象灾害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抢险抢修工作;组织危房的鉴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旱情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农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森林分布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和实施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帮助、指导灾区的森林恢复和灾后生产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伤病员的救治,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实施卫生防疫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环保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市广电局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播发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重大气象灾害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市安监局负责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因灾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修排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电业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保证电力供应。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各通讯企业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电信资源;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重大气象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通信线路的畅通;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xx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工作;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和有关设施。
xx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进行灾后重建工作。
武警xx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物价局负责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2.4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订和实施本行业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2.5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参照本预案执行。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3.1.1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3.1.2对可能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的,各级气象台站应立即将预警信息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气象灾害事件后,各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气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3.1.3报告内容主要是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展趋势、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将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情况报本级政府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达到预警级别的,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相应预案。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事发地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市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和县(市)、区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的共享,建设气象与广电部门间专用的资料传输通讯设施,保证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重大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启动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启动相应预警。
市、县级启动:当xx市行政区域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预警标准气象灾害,需要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预警时,要先报本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4.1在一个或多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事发县(市)、区及xx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蓝色)。
3.4.2在xx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xx市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黄色)。
3.4.3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橙色)。
3.4.4在xx市及周边多个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出现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或可能发生特别严重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的,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按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四级响应(蓝色)。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xx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2三级响应(黄色)。当达到Ⅲ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要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3二级响应(橙色)。当达到Ⅱ级气象灾害预警时,xx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县两级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1.4一级响应(红色)。当达到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由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请求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对上级启动的应急预案要做出迅速响应,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部门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大气象灾害应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3通信
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4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5紧急处置
4.5.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跟踪全市气象灾害发生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5.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向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灾害发生前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各级政府应当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9灾害调查与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地县(市)、区级以上气象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部门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
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的依据。
4.xx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xx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同级应急办公室、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启动应急工作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管理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1.2信息保障
市气象局在现有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市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摸清全市气象灾害分布情况,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指导气象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各级气象台站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同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要信息和已报信息的变更应当立即报送。
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媒体资源和公共场所预警信息资源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善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明确和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渠道和方式等。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报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政、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6.2.2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引导预备役部队、民兵、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资源组建各类群众性的气象应急救援队伍。
6.2.3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应对气象灾害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市政部门应及时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公路、铁路设施进行抢修,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开通空中紧急运输;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2.4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5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6.2.7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社会动员机制。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城市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各类指示标志。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可与公园、广场、体育馆、人防工程、学校等建筑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依托相应的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2)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文字。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3)干旱等级:
极旱:指基本无土壤蒸发,地表植物干枯、死亡。
重旱:指土壤出现较厚的干土层,地表植物萎蔫、叶片干枯,果实脱落。
中旱: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叶片白天有萎蔫现象。
(4)地质灾害等级:
2级: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加强监测。
3级: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对地质灾害隐患24小时监测,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撤离。
4级:可能性大,启动设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迅速撤离。
5级:可能性很大,启动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立即撤离。
(5)森林火险等级:
二级:轻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可能燃烧,森林火灾可能发生。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气象局备案。
7.3奖励与责任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3.2责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严重影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8
1、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地质灾害事故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宣传,群测群防”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依靠科学,提高水平。地质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学原理,依靠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实现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科学化。
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救原则。
(a)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b)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根据气象预报,对地表岩石移动的范围内及时预报,尤其夏、秋季节。该避的就避,每次大雨过后由地测组负责对地表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
4.1.1.2从各科室中抽出专人组成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小组,在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对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天气如大雨、暴雨时,坚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井田周围的水库、河流、泄洪沟、采空区地面进行专项检查。
4.2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4.2.1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调度室)。
4.2.2把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地点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设立警示牌,建立详细的巡查记录。
4.2.3成立三个抢险小分队,每队30人配有2名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铲车司机。并要求所有抢险队员在汛期期间,必须在矿职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灾情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配备足量的抢险物资。设专库、专人负责保管。
4.2.4对于因开采引起的裂缝在及时排查后,限期进行填平夯实。
4.3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煤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立即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4.3.1预警条件
1)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
2)接到当地气象局通知,有大雨或暴雨。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处置措施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现场人员应迅速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员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照矿长或值班矿领导指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各救援专业组立即开展工作。
2)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3)通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4)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事故现场人员在对人员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使危险车辆、设备应与人员隔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导致此生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井下发生地质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地质灾变时,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井下地质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正常情况下:
6.2.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4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灾害应急预案9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皮文彬
副组长:许峰、王静、李平刚
成员:李加军、冯万影、史居团等中层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灾害应急预案10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副组长:陈××
成 员:李×× 黄×× 杨××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公司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公司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公司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公司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公司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1
为迅速应对我市近期低温雨雪天气,按照《邵阳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以及邵东市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林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皇帝岭国有林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玉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值班电话: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林场机关干部以及村干部制定值班值守表,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
三、严格落实冰灾险情零报告制度
各驻村干部每天负责对各村进行灾情排查,动态掌握灾情第一手信息,各村防灾专干负责第一时间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进行报告,有灾报灾、无灾报零。
四、防灾物资准备
由林场准备工业盐,用于道理溶雪,做好必备的防寒防冻生活物资准备。
五、保障交通道路安全
1、对危险路段、三岔路口等地段安排人员进行值守,对不便通行的'结冰道路进行通行劝阻。
2、在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标牌。
3、及时对日常主路段进行铲雪、溶雪。
六、全力保障全场用水用电安全和供给
1、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场重要电力设施和重点地段的巡查,防治因线路和设备结冰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遇到无法处置的电力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市电力部门。
2、全力做好用水保障,因林场山高、温度较低,各村需派专人,防治供水管道结冰引起停水。
七、做好灾情报送工作
1、各村要及时上报反馈灾情情况,对较大以上的灾情第一时间迅速上报。
2、林场应急部门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及时主动上报,做到科学报灾,防止迟报、漏报、瞒报灾情。
八、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1、林场应急部门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特殊困难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对于居住生活在高寒山区、雨雪冰冻重灾区的人员,特别是留守儿童、高龄老人、五保户、低保户等弱势群体,要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他们取暖用火用电安全。
2、如遇林区道路崩塌,场应急部门应立即开展清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九、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皇帝岭林场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预案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认真研究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对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场、村工作人员出行漏岗、脱岗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2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避免或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预案。
矿井概况: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中阳县城北18km处的张子山乡付家焉村西南0.5km处,井田西部边界外有307国道、209线和孝(义)-柳(林)铁路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本井田地处晋西黄土高原,地形主要以黄土台、塬、峁、梁及黄土冲沟为主,侵蚀切割剧烈,地形复杂。本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冬季少雪,春季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阴雨天较多,降雨多集中在7.8.9三个月,易发生山体滑坡。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应急[20xx]88号文件》、《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应急字[20xx108号文件》、《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现状。
二、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内山体滑坡。本预案与中阳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三章应急救援体系
一、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应急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
按照“精干、统一、高效”原则,成立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
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
矿长助理: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机电、通风、生产调度、后勤保卫、医院、车房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
2、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辖区对受灾地进行紧急援救;检查、指导矿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3、办事机构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是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应急指挥平台和信息平台。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研究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对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和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张子山乡党委、政府以及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矿长是本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矿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二、运行机制
1、预测和预警
针对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特点、易发程度,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防预警行动
(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由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张云兴及35万变电站站长任明明、发电厂厂长李辛武负责进行险情巡查及监测。
(2)预报预警发布:由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矿长签发。
(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A、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发生时间、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影响范围以及采取措施、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己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增加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B、时限要求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接到发生地质灾害报告核实后,在1小时内速报中阳县人民政府、中阳县国土资源局,同时报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公司。
C、起止时间
速报起算时间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开始时间。
三、应急响应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由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中阳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四、应急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负责本矿应急抢险及救灾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及救灾预案和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④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抢险救灾和解除应急状态命令;
⑤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及救援行动;
⑥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中阳县发出救援请求;
⑦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⑧负责并协助上级单位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
2、总指挥(矿长)
是应急救援的总指挥,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及救灾工作。
3、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负责提供灾害区域的实际施工情况;负责提供应急救灾区域内的各项地质地形、水文情况及图纸。并负责联系县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4、副总指挥(副矿长)根据岗位职责,协调总指挥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进行应急抢险及救灾的具体指挥工作。
5、调度室主任
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报警、接警、召集、通报,各救援基地的通讯联络、协调工作及出入井人数和时间的统计、汇总、报告工作。
6、安监科科长
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
7、保卫科科长
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保卫,协助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旅社安置,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协同消防部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8、机电科科长
负责提供应急抢险救灾时的机械、设备。
9、运输队队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送。
10、保管组长
负责应急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11、医疗组组长
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急救转送工作。
12、办公室主任
负责抓好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膳食服务工作,保障抢险人员用餐、饮水等后勤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灾的宣传及报道工作负责核实人数和时间的统计报告工作及后期善后工作。
第四章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山体滑坡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人员100人,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储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专项资金50万元。
山西吕梁中阳付家焉煤业有限公司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所有费用作为特别项目从生产成本中列支,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第五章应急结束
一、现场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以事故现场应急指挥确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
二、总指挥在经过与专家咨询组研讨后,确认应急救援工作符合有关条件后可以结束。
三、在应急救援结束工作中,必须把事故现场的第一手相关证据妥善保管,严禁破坏事故现场痕迹、资料,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的,应当做出标志,并绘简图做出记录,待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取证后,方可消除现场痕迹。
四、总指挥下达命令,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第六章后置处理
总指挥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情况,发布号令。
一、命令全矿井结束全体应急救援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二、各部门开始恢复正常作业。
三、由相关单位领导负责,进行现场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工作。
四、矿调度室将应急救援的相关实况资料整理好后交给事故调查组。
五、由安监科牵头,矿各职能部门参加,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进行评估、总结,由安监科写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由后期处置队负责进行伤亡人员安排、保险索赔等善后工作。
第七章培训
一、培训
1、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专业预案全部编制完成后,分管矿领导指定专门机构编制各工种、各岗位的应急培训教案。
2、各应急救援机构和专业队伍要定期组织所有人员针对有关部门编制的教案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与试卷要进行存档。
二、演习
1、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科、矿调度室负责组织进行。要有针对性地启动各个救援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活动。
2、演练的全过程要进行实况记录,演练结束后,安监科负责组织演练评估,并把评估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要将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项交予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小组,对预案进行修改。
三、奖惩
1、对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以及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预案管理
一、审查复审
本预案每年末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审核修改,修改后的预案内容必须重新由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进行贯彻执行,参加学习人员要签字盖章。
二、预案管理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安监科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对体系和预案进行编写修改。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情况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专业预案。
本预案制定后从即日起执行。
灾害应急预案13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含: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导致房屋坍塌、冲走、道路堵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升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创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不因自然灾害而损害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率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非政府管理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全面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相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防治科学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自学其他单位处理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作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搞好因自然灾害所出现的处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设立由祖军负责管理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全面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防治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防治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为深入细致地积极开展防治自然灾害事件的科学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员工的防水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社会各界员工的'安全和撤离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防治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辨认出问题及时明确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当在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前搞好社会各界员工的撤离精心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关键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出现的事件努力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保证信息通畅。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存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投诉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出现情况,融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当启动适当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理。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责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平衡工作正数总责。推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就是轻特大事故,必须展开严肃查处,秉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台铁高雄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不善管理,导致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需为情节酌定,给与有关责任人适当处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14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幼儿园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及职责: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总指挥:xx
广播组:xx
疏散引导:xx
警戒救护组:xx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别负责幼儿从各个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二、幼儿园防汛工作预案: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滑坡的地方逐点检查,特别要严禁车辆停放在幼儿园门前。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幼儿园整体滑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4、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勇于献身的精神。
灾害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清理重大暴雪后道路上的冰雪,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由此造成的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布的《城市道路清雪规范》以及《哈尔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清冰雪工作在统一指挥、以雪为令、及时清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小到中雪雪停即扫,大到暴雪边下边清;先清主干道、坡路、桥涵,后清次干路;先清车行道,合理安排清理人行道;先清理,后拉运,具备条件的路段边清边运;遭遇突发性、灾害性强降雪,启动应急程序。
4、工作要求
(1)清冰雪作业时限和标准、融雪剂的使用、检查考评等工作严格按照市清冰雪指挥部工作标准执行。对在清冰雪作业中,未按时限和标准完成作业任务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其责任人将按照哈人联发[20xx]17号《哈尔滨市对清冰雪工作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罚。
(2)区政府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清冰雪按照责任区面积给予补助,确保清冰雪工作应有的作业费用。
(3)安国街、建国街、抚顺街、民安街、民众街等街路要参照A类清冰雪街路的时限、标准进行清理。
(4)区清雪办根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雪预警信息,协调和组织清冰雪责任单位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开展清除冰雪工作。
(5)清冰雪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清雪作业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培训和制作警示标识等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实施清冰雪作业时,每个路段至少要安排一名安全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6)对冬季供、排水和供暖干线形成的“跑冒漏”积冰现象,要监督到位,发现此类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清雪指挥部,清雪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局、道里公安分局、道里交警大队、顾乡交警大队、中央大街管理处及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现场清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唐子安担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张旭天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成立督办协调组、信息发布组、宣传报道组、作业实施组、冰雪倾卸管理组,对我区清冰雪工作进行督办检查、综合协调,同时做好有力保障。
三、应急响应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按照市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清冰雪范围
按照市区街路、桥涵、广场在城市管理和交通中的功能地位,今冬明春我区清冰雪范围确定为429条街路,其中AA类清冰雪街路18条、AB类清冰雪街路17条,B类清冰雪街路74条、C类清冰雪街路320条。
五、任务划分
1、各街道办事处和中央大街管理处负责本辖区清冰雪组织和清运工作。
2、城管局在负责承担自身清冰雪街路的基础上,继续承担尚志大街、兆麟街、地段街、友谊路、哈药路、经纬街、柳树街、市委大院、霁虹桥、海城桥、小尚志、公路大桥、新阳桥、新阳广场、石头道街、一面街、森林街、买卖街、安宁街、透笼街的清冰雪任务。
3、占道经营的市场摊区的冰雪清运由主办单位负责。
4、道里、顾乡交警大队负责清冰雪现场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运雪车辆和清雪人员的交通安全。大雪时要组织抽调运雪车辆。
5、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街路乱卸残雪的管理、执罚和清运工作。
6、居民庭院清冰雪督办、检查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负责。
六、应急保障
1、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
2、各责任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七、附则
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灾害性天气强度与预警信号强度相对应关系为: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信号
较大(Ⅲ级):黄色预警信号
重大(Ⅱ级):橙色预警信号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警信号
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城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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