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医疗事故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正副主管、生产经理
组员:各车间主任和班长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车间主任)、通讯联络组(组长:人资部经理)、疏散引导组(组长:车间主管2)、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物流经理、机电科长),组员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突发医疗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3发生潜在(事故)事件:食物中毒、高处坠落、触电事故、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交通事故等;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全体施工人群、施工场地;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配备器材:急救器材、简易担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应急准备和响应物资。
2.培训和演练
2.1由生产部负责主持、组织车间每年进行一次按医疗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2.2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3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5安委会负责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立进行检查。
二、应急响应
1.当发生了食物中毒、高处坠落、触电事故、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交通事故等事故时,第一发现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与事故应急小组联系。
2.接到消息后,安全正副主任或行政主任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车间安全员(车间主管),由安全正副主管或行政主管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并安排相关人员在大门口接应。同时通知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组长协助送完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安全安正副主任负责指挥,并在事故过后出具事故经过报告总经理。各组员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事故发生地点,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伤者伤情严重,立即将其抬到大门口,等救护车的到来,或直接送往就近医院,班组长负责配合急救人员的后勤工作,组长负责指挥及联络工作。
4、应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责令班组人员停止生产,组织事件调查,并将事件的初步调查通报总经理。
三、预案终结
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3.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3.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3.2参加预案实施的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3.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3.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的,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公司医疗事故应急预案2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教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教科、门诊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教科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填写尸检通知单,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七)医教科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科室、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教科。
(八)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由院安全医疗小组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纠纷属可以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或不可避免,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并于次月10日前上报卫生局。
(九)每月组织一次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教科负责档案组卷,内容包括医疗事件信息来源、当事科室的讨论意见、当事人的书面陈述和认识、院部的调查报告、定性意见、医院的处理意见、医患双方的协议书、院科二级的评析结论。
公司医疗事故应急预案3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各科室应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院领导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资料和空药瓶、血袋,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弃,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托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有冰冻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
7、情况调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部门规章及医疗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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