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比赛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比赛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体育比赛应急预案1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突发事故,提高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事故分级
1.3.1根据《市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预案》,按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②死亡、重伤20人以上;
③重伤20人以上;
④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Ⅱ级(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②死亡、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③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④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Ⅲ级(较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①死亡1-2人;
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③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4)Ⅳ级(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①重伤1-2人;
②轻伤10人以下;
③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下。
1.3.2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体育场(馆)、公园、会场、商场、展览馆广场、公共道路等公共场所举办人数超过1000人(含)的下列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内日常演出及专业展览馆正常展览活动除外),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民间竞技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2)演唱会、音乐会、大型文艺演出等文艺活动;
(3)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商贸活动;
(4)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5)庆祝、庆典以及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6)大型商场开业、歌星、名人与观众见面、签名售书等活动;
(7)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
1.4.2本区上述场所举办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活动,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事故时,参照本预案有关响应措施处置。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分局(以下简称“区公安分局”),作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应急指挥机构
2.3.1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区政府根据区公安分局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对本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处置实施统一指挥。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领导确定,其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2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略)
2.3.3现场指挥部
根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区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2.4专家机构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专家组,并与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发生后,从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家,负责提供应对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预警预防机制
3.1活动管理
3.1.1大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并周密制定活动应急预案或安全管理方案,报批准举办活动的政府部门审定。同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发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3.1.2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方案的审批,监督、指导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3.2现场监控
区公安分局、区旅游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和各街道、镇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或职责范围内大型活动现场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隐患。
3.3信息监测
3.3.1完善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监测。搞好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3.2根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突发事故的特征、预防和处置要求,建立预警预防制度。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判,及时做出预警。
3.4预警级别与
3.4.1按照市公安局规定,根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本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4.2预警信息
区公安分局根据本预案,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落实预警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权限适时预警信息。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区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宣传车或其他方式进行。
3.4.3预警级别调整
预警信息部门可根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
3.5预防措施
进入预警期后,区应急联动中心、有关街道、镇和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处置准备,视情调集救援设备和物资;
(2)转移、疏散或撤离受事故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3)加强现场警戒,确保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1.1大型活动现场一旦发生拥挤和踩踏,并可能引发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时,活动主办、承办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立即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或以其他报警方式报告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上级部门。
4.1.2区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街道、镇、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及有关部门在接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报警后,要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特别重大事故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4.2先期处置
4.2.1对本区各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负有即时处置的责任,要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4.2.2区应急联动中心统一受理本区各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报警,对报警信息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置。
4.2.3区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实,启动应急联动处置程序,向有关联动单位指挥(值班)机构下达指令,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处置过程中,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4相关联动单位要根据区应急联动中心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相关资源,密切配合,协同应对,迅速高效地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略)
(2)Ⅲ、Ⅳ级应急响应
(略)
4.3.2响应等级调整
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相应提高。
4.4现场指挥
4.4.1发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根据处置需要可开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可在事发现场周边适当位置开设,也可在具有图像、语音、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开设,以确保现场指挥有力、通信顺畅。在现场指挥部周边应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挥部人员进入指挥抢险区域。
4.4.2现场指挥部由区政府、事发地街道、镇、责任单位、有关应急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街道、镇或区公安分局领导担任,必要时,由区领导或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和任务:(略)
4.4.3参与现场处置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应急力量,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相关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实施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开设前,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联动机制与部署,迅速实施抢险救援,全力控制现场态势。
4.4.4发生涉外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时,区政府外办、区外经委等部门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参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负责承办相关事项。
4.5新闻报道
(略)
4.6应急结束
4.6.1应急处置结束,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并得到控制,视情由负责决定、或执行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6.2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区应急联动中心,由区应急联动中心汇总并按照规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区公安分局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负责事故区域的勘察及相关工作。
5.1.2调查结束后,事故单位负责现场清理;对因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应立即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和环保等部门进场处置。
5.2善后工作
5.2.1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后,事发地街道、镇和区民政局等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公安、事发地街道、镇等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统计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处置的综合情况,报上级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5.2.3区民政局和事发地街道、镇要迅速做好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卫生部门要做好现场消毒和受伤人员抢救;环卫部门要组织实施泄漏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
5.2.4事发地街道、镇和相关部门要搞好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根据有关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等级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处置而伤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抚恤。
5.3调查与总结
5.3.1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等部门单独或联合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5.3.2对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与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建立本区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健全事故预警分析指数和等级标准,规范道路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
6.1.2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对本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活动项目、道路情况等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和维护。
6.1.3事发地街道、镇负责本区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6.2通信保障
6.2.1经请示市应急联动中心,由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本区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加强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根据通信保障与恢复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应保障方案。
6.2.2在紧急情况下,可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预警和引导信息,及时疏导现场人员。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强化公安、消防抢险、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队伍应对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的协调配合,提高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6.3.2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公安、消防、医疗、民防、市政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合理配置先进的装备、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积极开展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应急演练。区应急联动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组织,一旦发生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保证应急联动机制能有效运行。
6.3.3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处置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中的作用。
6.4交通运输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要及时对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卫生、消防、电力等抢险救护车辆快速通行。
6.5医疗卫生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发生事故后,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救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并根据伤势情况,尽快转送伤员至相关医院开展专业救治。
6.6装备物资保障
区经委、区发改委、各街道、镇和有关单位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生产和供应,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6.7经费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事故日常管理所需的经费,列入区年度预算。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区财政按照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
体育比赛应急预案2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对比赛规模、环境因素、资金筹备、场地器材质量、赛程安排、比赛运营、意外伤害、兴奋剂问题等因素进行研究。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期刊网检索大量文献资料,同时查阅了危机管理、赛事运作、赛事管理等方面的书籍,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了整理、归纳、分析,为本论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研究。
1.2.2数理统计法
通过有关统计量的计算来对实验所取得的数据和测量、调查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有关分6f研究得到所需结果。
1.2.3案例分析法
依据分析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事件作为分析研究对象;全面收集有关被选对象的资料,包括直接资料和间接资料。
1.2.4逻辑分析法
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运用归纳法、演绎法,依据危机类型、危机管理,针对体育赛事可能存在的危机进行分析推理,找出合理保护赛事投资的有效举措。
2相关概念研究
2.1内涵
2.1.1危机内涵
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危机是突然发生的,无章可循,具有模糊性、重要性,演变迅速。危机发生时,往往需要急需快速做出决策,并且严重缺乏必要的训练有素的人员、物质资源和时间来完成。
2.1.2大型体育赛事危机内涵
在大型体育赛事承办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种突发事件。
2.2特点与分类
大型体育赛事具有参与活动人员的多元性、发生情境变异时的难于控制性、处理突发事件过程的艰难性、事件发生的突发性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突发事件结果的危害性、重大突发事件危害与影响的公共性等特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大型体育赛事危机因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兴奋剂事件等。
3案例分析
3.1国内外大型体育赛事危机案例分析
3.1.1巴西萨尔瓦多足球场坍塌事件
2007年11月27日中新网消息,巴西海滨城市萨尔瓦多当地时间周日发生足球场部分看台坍塌惨剧,造成7人丧生、几十人受伤。巴西工程师和设计师联合会将该体育场列为巴西全国29座最大体育场中质量最差、最危险的一座。这座体育场是上世纪50年代建造的,管理部门下令禁止使用这个体育场75%的座位,直到体育场管理方用铁丝加固有关区域之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加上天气因素和场地建造质量问题,说明危机预案和相应措施采取不当加重了惨祸的酿成。
3.1.2标枪扎人事件
2007年07月14日凌晨,国际田联黄金联赛罗马站比赛芬兰标枪选手皮特卡玛基在争夺第三冠时不幸失手,标枪偏离赛道直奔一旁的法国跳远选手斯迪里,结果斯迪里毫无防备之下中枪倒地,随即斯迪里被迅速送往医院。意外伤害情况层出不穷,本身可以避免,就是在监管过程中工作落实的还不够细微和完善,赛程安排和比赛运营等方面的疏忽成为惨祸酿成的最终导火索。
3.1.3兴奋剂事件
2012年4月17日新华社消息,在人体生长激素(HGH)检测呈阳性后,美国举重选手帕特里克门德斯遭到了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禁赛两年的处罚。此外,俄罗斯的反兴奋剂机构当天也宣布,6名俄罗斯运动员由于未通过兴奋剂测试被暂时禁赛,其中包括5名举重选手和1名高山滑雪运动员。兴奋剂问题是体育运动发展有史以来的长久顽疾,兴奋剂的制约条例和相关体育法则的不断健全使兴奋剂问题的出现逐渐降低,但并没有根本扼杀,这一问题还需要相关人员的不断努力,从而杜绝该类赛事危机形式的出现。
3.2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3.2.1我国大型体育赛事公共安全面临问题
1990年亚运会、2008年奥运会后,国人对体育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2003年SARS肆虐,国际足联基于重重考虑,取消了中国2003年女足世界杯的举办权。世界杯易址给中国方面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1亿元人民币。虽然我们没有出现类似英国的黑五月足球惨案、1972慕尼黑奥运会劫持人质等骇人听闻的悲剧,但中国足坛暴力排行5.19球迷事件等,使我们意识到中国的大型体育赛事还存在着公共安全隐患。
3.2.2安全法制建设不健全
我国相继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等与体育赛事息息相关的应急预案和行政法规,完成了《奥运安保初步战略计划》和《奥运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计划》。可是与大型体育赛事关联最大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却迟迟未出台。虽然在现有的法律和政府指令的要求下,我国目前的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给予了大型体育赛事公共安全一定的法律保障,但是缺乏一个专门的预案,再加上行业条块分割,共存的多个应急预案之间没有实现有机整合,从而使其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3.2.3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几率小,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发生的几率更小,因而国人并未真正形成危机意识,多数人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再加上国人的忌讳心理,许多人对政府部门或单位编发的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类的书籍束之高阁,造成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常识缺乏,自救能力差。
3.2.4经济和社会转型带来的风险问题
在全球化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也无法避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其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在经济和社会转型中,公共安全特别是城市安全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问题造成GDP损失高达6%,约有20万人被夺去生命。在这一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大型体育赛事的公共安全也将面临严峻考验。
3.2.5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有待完善
大赛组委会应建立一个统一、权威的信息平台,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利用一切渠道对外公布一致、可靠的公共安全信息,对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舆论引导,帮助人们作出快速反应。只是,悉尼奥运会单就安保指挥中心而言,就由许多行动和职能区域组成,其中包括:战略指挥、奥林匹克周围与地区行动中心、奥林匹克区域指挥、比赛地点指挥奥林匹克情报中心、炸弹管理、要人与运动员保卫单位、交通与运输、航空安全、海上安全、住所保卫、各州赛场、州应急工作、国家反恐计划管理奥林匹克通讯、媒体管理等。
3.2.6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首先要建立健全体育竞赛危机信息管理机构。一个职能明确、责任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是赛事组织者非常规决策得以施行的主要依托。在这个健全的危机管理体制中应该包括权威的指挥决策机构、系统的职能组织体系、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以及高水平的信息、咨询组织体系等四大系统在内的开放有序、组织合理、运作协调的有机系统。
3.2.7大型体育赛事危机管理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
对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的成因分析可知,在大型体育赛事中预警管理的客体是整个赛事活动的各个环节。鉴于赛事活动环节的复杂性,参照历史上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在实地访谈与调研的基础上,确立大型体育赛事确立赛事参与人员、赛事场馆(场地)、赛事周边环境、赛事安全管理状况、赛事主办城市应急救援状况5个一级预警指标。赛事参与人员包括观众、运动员、媒体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赛场安保人员5个二级指标;场馆安全的二级监测指标体系包括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及结构、场地设施、水电气等生命系统、电视通讯和网络系统等的安全5个。赛事主办方安全管理预警监测指标确立为安全管理组织结构、组织效率、规章制度、管理人员的素质4个二级预警指标。赛事周边环境指标的二级指标主要包括交通状况、污染治理状况、天气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卫生共5个。赛事主办城市紧急救援预警监测指标包括紧急救援机构完备率、紧急救援制度的完备率、紧急救援合作效率、紧急救援手段和紧急救援效果5个二级指标。
4结论
引用危机、风险管理理论,对重大赛事进行研究,介绍分析重大赛事危机管理中的风险类型,以及危机识别、危机评估、危机应对的程序过程。通过对危机类型的研究,使赛事组织者对大型体育赛事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有个整体认识和把握,并在对赛事风险进行识别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运作模式如下:建立在预警分析基础上的预控对策会产生两种结果:正确有效的管理活动将保证赛事“安全状态”的维持,失效与错误的管理活动使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升级。若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方式和高效的紧急救援对策,将会发生重大体育赛事突发事件。此时,赛事预警系统的直接对象指向“重大突发事件”,在这种状态下采用突发事件应急的管理方式,直至赛事活动恢复至正常状态,其预警与预控活动的成功结果是向良性趋势发展,进入安全状态。若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将会导致社会危机。同时,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每个过程的结果与数据,都将反馈到“监测信息系统”中,其信息分析结果将可以合理调整和优化下一循环过程的预警管理活动,使整个大型体育赛事突发事件预警管理活动形成了一个循环,周而复始,维系与加强大型体育赛事运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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