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规章制度(经典)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诊所规章制度1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床4张,手术床2台。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皮肤科、物理治疗室、美容咨询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手术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美容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四)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吸引器电冰箱双极电凝器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规章制度2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诊所规章制度3
一、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
二、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
三、医疗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原则,配备黑、黄、红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红色袋,装可以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时处理清空。
四、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要先进行毁型处理,再消毒,最后集中焚烧或及时深埋。
五、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体液、浓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搅匀后加盖放置4小时,再倒入厕所。
六、完整保存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记录,并定期向辖区乡镇卫生院上报处理报表。
七、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变卖医疗废物。
诊所规章制度4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5
1.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3.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注射时作到每人一针一管,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
6.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紫外线灯消毒1小时。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8.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9.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诊所规章制度6
1.诊疗操作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原则,切实落实手卫生和标准预防。
2.所有就诊病人均使用一次性检查盘。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消毒灭菌物品标识齐全,按要求专柜专区有序存放。
3.使用后诊疗器械按照“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sop”进行预处理、回收清洗、灭菌流程进行。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高速手机部件、低速手机部件:每次使用后要继续运转20~30s,以排出内腔水和气,同时也能将进入轴承、气路的污染物自然排除,然后由供应室统一收集处置。
7.消毒浸泡液管理:全部消毒、灭菌浸泡液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定期更换,每天监测消毒液浓度,每个容器均要贴上消毒液名称、浓度、有效使用时间,并设立登记本,对每次更换时间、每天监测所得消毒液的浓度、每次浸泡物品的起始时间均要进行登记。
8.修复、正畸技工室物品管理: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每次使用后均置于500mg/l含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5-10min后,流动水下清洗干净,晾干,放于清洁容器中保存备用。
9.环境管理:保持室内清洁,每天进行开窗通风2次,每次20-30分钟;针对气、水枪、高速涡轮机钻使用时,对环境中空气和物品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以及用后的.器械粘有血液、唾液、分泌物等,是细菌繁殖的重要培养基的原因。要求护士要及时回收医生使用后的器械,并于室内安装符合要求的动静态空气消毒器,定时消毒并登记。地面、物面每天清洁打扫、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每天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终未消毒处理。建立环境、物表消毒登记本。
10.防护管理:为了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防止交叉感染,在可能接触血液、被血液污染的唾液或口腔黏膜时,医生必须戴手套。诊治每例病人前须洗手和更换新手套,医生在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和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在操作时被液体污染或沾湿时立即更换,防护镜则先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液毛巾擦净,再用清洁剂洗涤。
11.严格做好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等长效管理。
12.加强监控:每季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对口腔科进行消毒、灭菌质量等工作进行相关项目的微生物监测,如:空气、物表、无菌物品、无菌浸泡液、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等,以及随时检查无菌操作的执行情况,并将监测、检查结果及时向科室进行反馈,每季一次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提出整改措施。
诊所规章制度7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仿真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掌握人心理状态,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4.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7.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不能以对病情有好处为由而强行进行治疗。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9.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10.严格检查督促护士助手的规范服务,保证治疗的`质量。
11.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安排跟踪随访。
12.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13.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保养。
14.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
15.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护士岗位职责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8
一、门诊部工作人员守则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医师执业制度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3、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4、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5、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6、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7,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8、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医师处方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诊所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的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
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四、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3、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
1、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区防疫站的领导下,宣传中医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做好传染病的登记、及时报告和防治工作。
2、对急性传染病要嘱咐病人及家属立即转到传染病医院就诊入院治疗。
3、对近年在我国部分地区暴发的非典可疑病例和禽流感可疑病例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病情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和传染病控制中心,不得延误病情。
七、中医科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八、医师处方制度及操作规程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馆申请获准后可以行使处方权利。
2、药房应按照医师处方调配药剂,如果处方出现错误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拒绝调配,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进行处方核对。
3、对含剧毒、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应单独处方,其剂量不得超常用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量者,应在剂量旁加签名或注明需要情况。
4、饮片处方应注明煎法(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等)、剂量、服法、禁忌。药品要用正名或惯用药名,饮片剂量单位用国家规定的`“克”制,西药用“克、毫升”等以及通用的国际单位,中、西药都要标明剂型。
5、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6、对违反规定处方、使用不当的药品,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九、中药处方配药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1、收方后必须认真审查处方的各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处方日期、医生签字等是否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剂量、服法等是否正确,经审查无误后方可配药。
2、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的要求配方,如发现处方中有毒、麻药或某种缺药等问题应及时与有关医师联系,妥善解决。
3、药品按规范的标准计价,做到计价准确无误。自费药品的药价单例。
4、若有矿物类、贝壳类、坚果类药物,需打碎后入药。对于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烊化”等字样的药物,需另包,并在包装袋上注明用法。
5、凡医生注明急重症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6、严格处方复核制度。处方配好后,认真检查有无漏配、错配,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方可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性别、年龄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
7、严格剧毒管理,按有关毒、麻药管理条例规定,设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薄登记,并定期检查销量和用量情况。
8、药品分类存放,做到贴标签准确无误。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种,应及时通知,尽快解决。
10、药房的器具保持清洁卫生,存放整齐。
11、保持药房秩序,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设备使用制度及操作规程
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诊所规章制度9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工程和医疗效劳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方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四、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五、病历书写须标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六、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七、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八、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平安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效劳。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当医保拒付款。
诊所规章制度10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每做完一项处理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医生和被治疗病人外,其他人员不许进入。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清洁区、污染区严格分开。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带工资帽及口罩。
四、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五、无菌物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必须重新消毒。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及器械消毒液的配置、更换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七、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八、配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九、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询问有无过敏史,需做药敏试验者必须做药敏试验。特殊药品要反复核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十、注射、处置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各项登记。
四、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两天。
六、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是,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一、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二、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三、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四、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五、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离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4、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5、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他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6、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1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免失误而制定的,在诊疗操作和护理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就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是指按照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医疗伤亡结果之形成不同于一般加害事件之处在于。后者是加害行为本身直接引起人体机体损伤,而前者则多是由于医疗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病情发展而导致病情恶化而引起伤残或死亡,或者是医疗措施对人体侵害直接引起病人伤亡,或者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加重了病情,促使病人伤亡,可见医疗伤亡结果的出现既同原患疾病有关,又同医疗行为有关。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据此,可以把医疗伤亡形成机制分为四种:
(1)违章医疗行为虽然对阻止病情有效,但是效用不足而最终因病情发展引起病人伤残或死亡,如抢救农药中毒病人时使用的解毒剂数量不足致使病人死亡;
(2)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没起到任何作用而由于病情发展引起伤残、死亡,这包括医方违章不作为和无效作为两种情形;
(3)违章医疗行为同治疗需要背道而驰从而加剧病情引起病人伤亡,如用反药等;
(4)违章医疗行为本身直接破坏人体而直接引起伤亡或同原患伤病相互迭加共同导致病人伤亡,如手术时操作粗心误伤大血管等等。
这四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均与病人伤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社会一般观念观察,上述后两种情形中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联系容易为人们注意,而在上述前两种情形中,由于医疗措施客观上起到一定治疗作用或者至少没有起反作用,因而违章医疗行为与病人伤亡间的关系易被忽视。这是特别值得引起注意的。医疗伤亡结果之出现大多数同违章医疗行为有关,又与病情本身有关,那么,应如何认定违章医疗行为对伤亡结果的原因力大小?这应看医疗行为之违章程度即违法性程度如何。只有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规章制度,才能由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基于对医务工作特殊性及危险性的照顾而得出的结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由于医务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所以,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向来十分重视对行医者任职资格的考核,事实上只有具备一定医疗知识和技能,才能避免行医的特殊危险性,从而达到救死扶伤的目的。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二、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3、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将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区别关键在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失职行为还是技术失误。本法将医疗事故罪限定为责任事故,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事故,不构成犯罪。
(二)医疗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罪的相似之处在于:
(1)两罪在主观方面均属过失犯罪。
(2)二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
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或指挥生产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二者业务性质不同。
(2)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危及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罪发生于生产作业中,而本罪发生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三)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二罪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前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前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本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前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四)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
(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诊所规章制度1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医疗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越来越多的个体诊所开始涌现。个体诊所不同于大型医院,其规模较小,更加注重医疗服务的细节和专业性。而为了维护个体诊所良好的医疗形象和运营秩序,制定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服务宗旨
个体诊所是为了患者的医疗需求而存在的,诊所的服务宗旨就是以患者为中心,提供高质量、专业、细致、和谐的医疗服务,力求使每位患者都能够在诊所感受到温暖、关怀和贴心服务。
二、工作职责
1、诊所医生:顶岗医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证书,主要负责医生诊疗工作、开处方、病历记录等工作。
2、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的测量体征、注射、拆线、更换伤口敷料等工作。
3、门诊前台:负责诊所的业务接待、挂号、收费、查询、诊所管理等工作。
4、诊所管理人员:负责诊所人事、行政、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诊所各项工作的协调运行。
三、服务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医德医风。
2、诊所医生应遵循医学伦理,对患者的病情认真评估,开具符合患者病情的处方。
3、护理人员应遵循严谨的操作流程,注重卫生消毒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4、门诊前台应为每位患者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如礼貌、热情、耐心等。
5、诊所管理人员应确保诊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人事、行政和财务管理等。
四、诊所设施
个体诊所作为小型医疗机构,其设施虽然不如大型医院豪华,但设施要尽量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包括:
1、诊室:设有检查台、检查器械等。
2、战备间:存放各种急救用品,为患者急救提供方便。
3、护理区: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包括更换伤口敷料等。
4、候诊区:设计舒适、温馨,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等候环境。
5、门诊前台:设有业务接待、挂号、收费、查询等功能。
五、服务流程
1、预约服务:患者可以使用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
2、接待服务:诊所前台为每位患者提供专业、热情、耐心的业务接待服务。
3、医生服务:医生诊疗前应为患者做好详细的病历记录,认真询问病情,判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
4、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舒适的护理服务,包括注射、拆线、更换伤口敷料等。
5、收费服务:收费前台应根据患者的就诊情况进行收费,做好详细记录。
六、工作要求
1、诊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若发现内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2、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时刻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利益。
3、热情、细致、耐心、专业的服务态度,做到最优质的服务。
4、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患者、诊所或其他人的利益。
总之,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能够保障个体诊所的良好形象和运营秩序,实现良性的运转。同时,严格遵守《诊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摒弃不正之风,提高整体行业的发展水平,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本口腔诊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本诊所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三)负责人为所在诊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职工在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四)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诊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高压配电盒和氧气瓶。
(五)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经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六)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七)电器产品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九)根据消防安全要求,诊所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二)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三)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14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需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忱、爱惜。
3、亲热视察注射后的状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刚好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刚好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育。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9、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5
各类口腔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的消毒制度
1、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洁牙机、各类车针、根管治疗器械(牙锉、侧牙针、拨髓针、光滑髓针、测量尺等)、手术器械(组织剪、组织镊、持针器、血管钳、刀柄等)、拨牙器械(牙钳、牙铤、骨凿、骨膜分离器等)、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有效的压力蒸汽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口腔检查器械者,必须标识齐全,无过期、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热牙胶充填仪、牙胶棒、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臭氧机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5、光固化机头使用时必须用一次性薄膜套住,并一人一用一丢弃,纸尖、牙胶尖采用一次性用品,并使用后做无害化处理。
口腔科诊疗环境、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的消毒制度
1、诊室开诊前半小时开窗、开门,保持空气自然流通,开诊后严格控制人员流动,诊室结诊后中午、晚上定时用紫外线动态灭菌机进行空气消毒一小时。
2、治疗工作结束后,用含氯的消毒剂擦抹工作台和地面,每周对诊室内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窗、墙面、桌椅等。
3、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附属设施(包括头托、扶手、各种开关、医师座椅等)用一次性垫巾覆盖并及时更换,不能覆盖者用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擦拭消毒。吐盆应在治疗每一病人后及时冲洗,每日下班前用含氯消毒剂清洗消毒。
4、每名病人治疗后均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彻底清洗负压吸唾装置,必要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清洗。
各类口腔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制度
1、医院感染质控科定期对我科诊疗器械敷料的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采样监测,我科工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送回的监测报告护士长、科主任要过目知晓,有异常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医院感染质控科沟通达成共识。
2、我科压力蒸汽灭菌锅每周进行生物监测,并留存记录以备用,新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及维修后的压力蒸汽灭菌锅应进行B-D实验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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