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县教科局及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学生家长情绪,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向当地政府、卫生、市场监管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XXX负责)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卫生、市场监管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XXX XXX XX负责)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XX县第二人民医院XXX)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XXX XXX负责)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XXX负责)
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XXX 负责)
在学校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七)善后处理 (XXX XXX负责)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食品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伤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其他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杭州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
(3)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区、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时,由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对未达到启动本预案条件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分段监管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初级农产品环节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生产环节由江干质监.分局牵头负责;流通环节由江干工商分局牵头负责;消费环节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区一旦发生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一)设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总体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职责为:
1、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2、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3、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启动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全面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5、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为:
1、负责全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助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4、检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迅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扩大。
5、及时汇总、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适时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8、负责组织完成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信息组五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江干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实施救援工作,协调其他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事故情况,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调查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进展,作出调查结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件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邀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成员,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专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处置和控制措施。
5、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责为:
1、负责制订本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2、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4、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报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旅游、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三)现场处置
经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1、由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四)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按照实事求是、有利稳定的原则,征得指挥部的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五)事故调查
食品应急预案3
随着城镇化的加速,乡镇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为了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的食品安全,本文提出一份乡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与健康的保障,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失,甚至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使得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同时也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的食品安全,防止事故的持续扩大。
2、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
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应急组织、应急处置、应急调度、应急救援、应急储备、应急演练和应急评估等七个部分。
应急组织包括应急指挥部和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处置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和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应急调度包括信息报送、调度命令传达及信息追踪等。应急救援包括医疗救护、危险品处置以及环境安全等。应急储备包括物资设备储备、救援人员以及现场设施设备等。应急演练包括预案演练以及各责任部门的演练。应急评估包括事故评估和应急预案效果评估。
3、应急演练的重要性
应急演练是应急预案最重要的一项,也是检验应急预案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应急演练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设置演练场地、模拟突发事件、模拟应急部门的职责及应急救援等,以模拟真实情况,增加演练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的过程中还应该做好记录和指导,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4、应急呼叫系统的建立
为了能够及时接收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以便及时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应该建立应急呼叫系统。这个呼叫系统应该对所有居民和企业都开放,能够接收到任何关于食品安全事故的报警,收到报警后能够及时组织相应的救援人员前往事故现场。
5、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的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应急预案需要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同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应急预案修订要及时推广,让广大居民、企业有一定的应急意识。
6、结论
20xx年乡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针对乡镇食品安全事故制定的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并且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只有做好应急预案,才能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7、应急预案的执行
应急预案制定好后,必须要执行,否则就会失去应急预案的意义。在执行应急预案时,需要高效的组织、快速的响应和协调的合作。应急预案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以及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8、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除了制定应急预案以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也是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应该对乡镇食品加强监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9、公众教育
公众教育也是乡镇食品安全预防和应对的关键,通过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意识,可以减少乡镇的食品安全隐患。可以通过宣传乡镇食品安全条例和规定,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等方式,让公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现状。
10、总结
乡镇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公众教育等措施,可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也只是一方面,能否真正落实应急预案,将其转化为行动,执行起来才是关键。除了以上提到的措施,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的防控:
1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
建立乡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获取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同时,也可以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12、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监管
针对乡镇中存在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如小作坊、流动摊贩等,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从源头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13、加强科技支撑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追溯系统、智慧监管等,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同时,还应该加强对食品加工和检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因技术设备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14、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理念,提高我国乡镇食品安全的水平。同时,也要加强国际标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我国乡镇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之,保障乡镇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合力协作,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规范生产,从民众出发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只有常抓不懈,才能真正达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效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乡镇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合力协作,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和规范生产,从民众出发加强宣传和提高意识。在乡镇食品安全控制方面,需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增强对食品从业者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加强食品检测、风险分析和信息报告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还需要引导居民养成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培养消费者正确的消费习惯。此外,在乡镇中还需要加强科技支撑,不断掌握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通过这些措施的共同作用,我们可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效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的同时,不断加强国际标准的学习与掌握,提高我国乡镇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也为全球食品安全做贡献。
食品应急预案4
1.1编制目的
及时控制、迅速解决x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3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预警、防控结合、快速反应。
2、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
2.1适用于x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因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损害、健康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2.1.1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全省及其他省(市),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并已造成符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或第3条情形的;
(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或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并已造成符合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情形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3-9例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辖区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并已造成符合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第2条情形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或者出现2例以下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造成伤害人数2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x市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市质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办主任任主任。
3.1.1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x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处理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及省局督办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受理突发事件报告、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协调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具体职责:
3.2.1监督稽查科(食品办):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检查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食品生产企业持证情况及生产条件的核查,协助开展事故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对事故食品的监督抽查,组织食品检验机构对事故食品质量的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向x市局、x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2.2综合业务科:负责对事故食品执行标准情况的调查,协助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2.3稽查大队:组织协调对事故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查处等工作,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3.2.4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调配及救援物资筹集等后勤保障和事故处置完成后的总结、综合报告等工作。负责对单位内工作人员在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调查。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全面、客观、准确了解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经组长或副组长批准,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采访。
3.2.5其他成员按照领导小组临时分配的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3.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咨询委员会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协助事故调查,进行技术指导。
4、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
4.1监测体系
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抽查、许可证年度报告审查、加严检验等日常监管制度,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系统内部信息资源共享。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其他科(室)及时向食品办提供有关食品的监督抽查、执法打假、标准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认可等相关信息。
4.2预警体系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高风险食品尤其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日常监管。依据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规定的预警等级标准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作出预警。
4.3报告制度
4.3.1层级报告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应在半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及x市局作出初次报告。对预判断为特别重大和重大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x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此后,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进行初步的分析判断,对判断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的,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市局报告。
4.3.2报告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食品品种、数量、批次、流向、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鉴定结论、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应急处置程序
5.1分级处置
5.1.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的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局和x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领导下,开展相关的协助配合工作。
5.1.2较大(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的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在省局、x市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相关的.职能工作。
5.2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或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事故的升级与降级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请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决定。
5.3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理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强化指挥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力量一般按以下分工组建:
(1)现场处理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监督稽查科(食品办)、综合业务科、稽查大队等负责人组成。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现场检查。
(2)通讯联络组:由办公室、质量科等人员组成。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应急领导小组与外界的联系。
(3)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和监督稽查科有关同志组成。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
(4)医疗救护组:由综合业务科和质量科有关同志组成。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5)专家咨询组:由监督稽查科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6)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首长调动和使用。
各组的其他组成单位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临时指派。
5.4技术鉴定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由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接受专家咨询组的指导。检测机构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委托,按有关标准实施检测,为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后期处置
6.1责任追究与奖惩
6.1.1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1.2对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有功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2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总结分析,包括对事故作出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应急处置总结报告,10日内报送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6.3演习演练
监督稽查科(食品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会同相关科室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6.4宣教培训
市质监局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应对能力。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7、附则
7.1术语解释
7.1.1食品安全: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7.1.2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指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7.1.3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损害、健康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7.1.4造成伤害:是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导致食源性疾患(即食源性疾病)。
7.2所称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数。
食品应急预案5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发生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由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级部门提供的集体用营养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级突发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现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级,较大事件。为本校发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级,一般事件,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五、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向县教育局营养办及镇主要分管领导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记保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填写出入库单,坚持饭菜足额留样。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并有中心校报教育局,并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4、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5、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7、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8、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9、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
八、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幼儿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幼儿园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幼儿园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幼儿园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幼儿园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幼儿园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幼儿园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幼儿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幼儿园,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幼儿园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幼儿园管理主体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幼儿园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幼儿园。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xxxxx
食品应急预案7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我园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2)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园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园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我园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园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父母、幼儿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认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组长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园长负责救援指挥。园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父母。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父母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父母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父母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公开信息。保障广大师生和父母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公开信息,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食品应急预案8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制度。一、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每月负责全面检查食堂卫生管理工作。
二、成立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食堂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应每周(不少于两次)不定时地到食堂按《食堂食品卫生量化管理评分登记簿》细则来检查和督促灶务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如果食堂安全卫生不符合标准的',应立即要求食堂灶务人员进行整改;如果灶务人员不予采纳则上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三、建立食堂承包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制组长:
副组长:
1、认真履行协议的有关规定,坚持在岗在位,管理好食堂。有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保证质量。确保就餐人员按时用餐。
2、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3、经常听取师生员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保证伙食标准。
4、保持良好的食堂环境及饮食卫生,不售腐烂、霉变、过期等食物。
5、按相关食堂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炊事人员参加体检,保证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健康。
所有食堂从业人员要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杨保柱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副校长肖正红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工作的安排落实;食堂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卫生工作的检查;负责食堂采购食品的验收工作和学校师生的就餐工作。学校食堂领导小组或检查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与规章,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小学食堂安全工作预案
食堂是师生就餐的场所,直接影响着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防范部位。
一、饮食安全
1、食堂工作人员须按照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身体,要持《健康证》上岗。
2、炊事员、服务员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指甲要常剪,头发要常理。
4、保管员要注意物品存放,生、熟食要分开,以免交叉污染。
5、食堂管理人员要切记,严禁腐料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6、食堂所用餐具和炊具,要做到一餐一消毒,并且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二、设备、用电、用火安全
1、岗位工人自觉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及时填写记录,要求记录齐备。
3、会处理本岗位设备发生各种事故,具有自我保护能力。
4、坚持用火用电,逐级审批制度,用火用电部门有安全措施。
5、严禁私接乱挂,防止发生电击、电伤事故。
6、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用,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烧火间要做到人走灯灭,不能乱堆杂物。三、应急措施
1、如果发现有人中毒,要马上送到医院,同时报告上级防疫部门。
2、如果发生火灾,立即打开所用安全出口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警电话,准确报告发生火灾位置。组织义务防火组进行灭火。
食品应急预案9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双沟镇中心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负责及时听取事件汇报,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负责整个事件处置工作。
副组长:2
在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件的处理和原因的'调查。
成员:@@
根据相关事件的处置对策,对突发事件进行协助调查、协调、现场处理和及时向上报告工作
二、报告程序:
班主任及教师发现情况应立即将事件状况向园领导及时汇告,同时园领导以最快的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
三、事故现场处置:
1、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进入现场了解事件情况。
2、立即将发病者送往医院就治。
3、如出现三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区教体局。事件发生后在8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区教体局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保留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呕吐物、使用的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有关部门处理。
5、积极做好发病幼儿家长、教职工家属的稳定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6、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事故预防
幼儿园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五、责任追究
在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对不履行职责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负责人相应责任,本预案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应急预案10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镇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惠东华侨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1)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2)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食物、动态、已采取的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食品应急预案11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预警
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报告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12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食品应急预案13
为确保我区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处理条例》和浚县教育局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区学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食用感染疫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三、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卫溪区中心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志文
副组长:宋庆如
徐军甫成员:所辖学校校体卫专干
四、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置措施
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商量和布置处置方法,各司其职,开展工作。
五、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集体食物中毒: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紧急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向教育局、和防疫站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2.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的饭菜清样及其他食物封存。
3.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卫生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六、防范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严格执行《学校食堂达标检查评估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卫生安检制度。
2.校内食堂、小卖部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有害物品。
3.建立完善学生食堂饭菜(包括外购的食品、饮品)留验制度。
七、责任制度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
2.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局和卫生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消息。
八、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责任事故的保险理赔、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和报告总结工作。
食品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反应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度、应对、处置法定职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事件)是指:上级机关交办的,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曝光的,外部门移送或通过举报投诉等途径获知的,可能严重危及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或对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存在潜在重大危害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反应迅速,行动到位”的工作原则。
各股室队所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对可能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及其职责
2.11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成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局根据事件处理的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授权的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股室队所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股室队所: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2.12指挥中心职责
(1)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2)签发上报上级机关和通报相关部门的公函,批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重要新闻信息等;
(3)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1.2股室队所职责
1.2.1稽查大队职责
(1)负责接收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并报告局领导,组织召开启动预案准备会议;
(2)根据领导安排,负责报告上级机关,传达上级要求;
(3)负责向局领导及其他成员单位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案例库的管理和更新;
(5)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
(6)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9)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
(2)负责保证处置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用车;
(3)负责保证网络的正常使用,确保组织指挥畅通无阻;
(4)负责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供应,做好各项后勤工作;
(5)负责协调新闻媒体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6)经批准,对外发布相关消息和发布食品预警信息;
(7)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事件的进展、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3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按职责分工确定)主要职责:
(1)负责在现场贯彻落实领导的各项部署,调度、协调各股室队所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提供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信息、审查信息等;
(4)负责赶赴事故现场,与稽查大队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
(5)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4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根据市局决定,负责向当地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市场监督管理所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负责现场处置工作;
(3)协助稽查大队对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4)协助将现场调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5)协助提供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5法制股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2)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监测、预警与发布
2.2.监测
3.1.1建立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监测体系,收集发生在市内外和境外对全市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股室队所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各自监管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区域性食品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各类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通报异常信息,及时做出预警。相关股室队所要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隐患。稽查大队接到举报后,应告知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可能引发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报告局领导。
3.2预警
3.3.1建立预警系统
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股室队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4.2应急准备和预防
综合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并及时登记、报告。稽查大队接到有关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领导安排组织相关股室队所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提出是否发布风险预警的具体意见,报局长审批。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局长,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3.5.3调查评估
省、市发布风险预警中涉及的或本市需要进行调查评估的食品安全问题,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部署,尽快对本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材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信息,科学评估预警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危害程度,并按照上级要求,尽快上报调查评估结果。
3.6.4预警发布
稽查大队根据对突发事件分析调查评估结果,提出是否发布预警的具体意见,提交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评议后,报市局决定。市局一经决定,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7.5预警解除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缓解、控制,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威胁已经消除时,由市局负责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解除通报。
风险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或通信等方式进行。
3.8信息报告
3.8.1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稽查大队要及时通知有关股室队所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按照领导安排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3.8.2办公室、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及时报告稽大队。
4、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
4.1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
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接到事件发生信息的各股室队所均应1)立即以《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单》(附表形式报告稽查大队,稽查大队立即报告分管局长、局长。根据局领导的决定,在发现或接1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后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做出初次报2告,比较详细的汇报不得超过小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10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4.2应急预案的`启动
稽查大队按照领导指示,立即召集相关股室队所(视情况增加有关股室)召开情况分析会,形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启动2),决定》(附表向局长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和应急处置的措施。局长审定并做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局长签发《食品安全事2),件应急预案启动决定》(附表本应急预案立即启动。经证实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情况紧急的,局长可直接做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
4.3应急处置
(1)立即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总指挥,相关股室队所负责人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市场
(3)监督管理所应使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阶段报告单》(附表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阶段处置情况,使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情4)况备忘录》(附表详细记录处置进展情况。
(4)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稽查大队牵头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督查、督办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组人员主要由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法制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人员组成,视情况可吸收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现场指挥组可直接接管现场处置工作,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无法控制现场时,应当根据市局决定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5)其他有关股室队所要快速反应,按照《预案》分工和各自应急预案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4.4调查摸底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区域监管工作,对事件发生区域内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等情况。
4.5执法检查
(根据职责分工)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本辖区内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逐一进行执法检查,查清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危害程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查封,对有关企业采取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措施。同时,要详细调查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等情况,及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4.6应急处置的报告、通报
(1)各股室队所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随时将处置进展情况报稽查大队。
(2)向上级机关的报告。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局领导做出是否向上级机关报告的决定。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稽查大队负责审查及后续报送工作。
(3)向相关部门的通报。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稽查大队根据各股室队所及现场指挥组上报的情况,初步整理书面材料,经局领导审定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4.7信息的发布
坚持信息发布统一归口原则。办公室根据领导决定,视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信息和警示通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有关企业采取措施预防风险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危害。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未经市局许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公布。
4.8应急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终结。由稽查大队按照领导安排组织有关股室队所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经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局长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稽查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件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食品安全事件的后处理
分管局长根据稽查大队汇总形成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召开情况分析会,向局长提出对该事件的后处理建议。主要包括: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意见,对类似事件的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有关股室队所根据局领导的指示,做好后处理工作。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局相关股室队所按职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办公室根据局长批准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稽查大队同意后,由办公室向社会发布。
6.2其他保障
相关股室队所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人员保障、物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等其他保障工作。
6.3演习演练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4宣教培训
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控意识。
7、附则
7.1本预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应急预案15
为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缓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主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稽查队、质量股、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樊清利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稽查队、质量科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制订对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指挥、协调、检查督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调动本局的有关技术力量和相关资源,确保全局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系机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5、向全局传达、部署上级机关相关的各项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分队,局长任指挥和应急分队队长,并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市局要求在辖区内组织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调动有关力量和资源,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市局报告应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协调与当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质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相关食品的抽检工作,保证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2、协助局开展食品质量事故分析活动,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增强食品质量问题分析能力,构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技术保障。
(四)应急工作分队人员:局长任队长,主管局长任副队长,成员为稽查队,质量股全体人员。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单个生产、经销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业或区域性行业性生产加工、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对或以后对身体健康造成较严重损害,但不具有即时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
(一)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
(二)县局不定期巡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
(三)通过群众和消费者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根据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获取安全信息。
(五)设立投诉电话,发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
(六)关注有关媒体关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来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一般事件三级状态
1、立即对相关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应立即扣押或封存,并进行抽样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股保证执法检验随抽随送,及时获取检验报告。
2、对已进入市场流通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产者提供经销商名单,责令生产者立即追回,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责令经销者追回,并跟踪处理不合格食品。
3、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据实际视情安排对同类食品的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的现场执法检查,监控食品质量状况。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络畅通,随时履行相关监督检查检验职责。
6、局属各有关股应及时将应急处理措施和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级状态
在三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食品有关的.质量监督工作。
2、组织区域或行业的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为。发现食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强制回收,并跟踪回收及处理情况。
3、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
4、局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办公室。
5、稽查队、质量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值班,对相关食品及时查处及时检验。
(三)特大事件一级状态
在二级状态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立即停产。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集中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应刀处理信息。
7、状态等级的确定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县局办公室通知,各有关股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服从局统一指挥,贻误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时机或者违背应急预案要求拒绝对人员、物资的统一调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股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四)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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