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5-12-05 23:52:4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选【15篇】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学生宿舍突发安全事件,及时做好抢救工作,制止事态的扩大蔓延,最大好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校园稳定和谐,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成员:z及各班主任

  二、处置程序

  学生宿舍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如火灾、地震、打架、停电或治安刑事案件,按以下程序

  处理:

  1.宿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首遇人员应立刻向行政值班人员报告。

  2.行政值班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向校领导报告,并视情况报110或120电话,立即启动相关事件应急预案。

  3.行政值班和宿管人员马上稳定学生情绪,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医务室,在120急救车到来前做好积极护理工作。

  4.马上向班主任联系及家长联系,相关人员陪同120上医院,通知学生家长到医院急诊室。

  5.学生治疗期间,教师要陪学生治疗。家长到来,向学生家长说明伤害发生情况、伤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怎样服药、护理。

  6.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汇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的预防

  1.建立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

  2.总务处定期检查宿舍睡、电等设施,并及时维护。

  3.德育处、班主任加强教育,严禁嬉戏打闹,严禁使用明火。

  4.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出宿舍,必须报告宿舍管理员,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宿舍管理员要负起责任,带手电到宿舍督促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6.值班行政领导监督并指挥上述过程。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

  为了保证小区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稳定局势,减少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区内发生的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海顿管理处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领导小区内发生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统一部署实施有关应急处理预案的工作,并在需要进行应急救援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3、在管理处中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当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工作;

  5、对群体性上访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工作,并协调处理与物业管理相关的问题;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预案方案,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同时,还将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领导小组还将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起良好的合作机制,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更好地协同作战。

  在应急处理过程中,领导小组还将重视信息的收集和共享,确保及时获取准确的`情报,以便更好地指导和决策。根据事件的不同情况,领导小组还将及时调整应急处理策略,以应对不同的挑战和困难。同时,领导小组还将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和沟通的及时性。

  通过制定本预案,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小区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小区的整体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同时,预案的不断完善和演练,将使小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区劳动局予以处理。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了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1个月内缴清(期限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合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村委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镇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村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合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村委做好沟通街接。各村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至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各村理拖欠农民工工作负责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文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淮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板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村委会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并报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所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村委的考核范围。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理清责任。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日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劳资矛盾,按照县治欠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千治欠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则,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密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化解陈欠积案、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实全覆盖,督促劳密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争发现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不出现群体性极端性讨薪事件、不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不出现政府项目欠薪事件、不出现上级通报批评事件),实现欠薪动态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国考、省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奋力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监督,县水利局决定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赵东理为副组长,局属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计股,切实掌握全水利系统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到企业、工地一线深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宣讲、解读政策、以案说法等形式,督促项目和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个检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八项制度”,充分发挥“防欠薪”工长和“无欠薪”管理协调组作用。

  (三)借助网络,严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合”信息系统,强化项目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保证线索核处率要保持在100%。

  四、行动措施

  (一)新建工程。查清总承包单位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单项分包企业资质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查清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拨付等情况,切实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效预防产生新的拖欠;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二)在建工程。重点查清工程款拨付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结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程序,限期完成结算,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已完工并已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付工程款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计划或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要充分认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惩戒,严格追责。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有效地预防、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实际情况,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杜连顺党支部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红梅副书记

  郭超英副主任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

  赖明程爱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救援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调查组四个应急小组,主要有园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组成,负责指挥和组织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总指挥:杜连顺

  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副总指挥:杨红梅

  协助总指挥负责救火救灾、医疗救护、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副总指挥:郭超英

  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调员:路保军

  负责应急期间的上下联络和文字记录,负责预案演练。

  第一小组:事故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救火救灾、抢救伤员。做好紧急救护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学习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组长:路保军

  成员:陈军锋赵俊伟陈遂印马明威路明福

  第二小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有秩序疏散周围群众,组织疏散演练。

  组长:赵军献

  成员:孟铁成梁卫河张新建韩同昌路新海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药品的储备,确保应急救灾物品和车辆按时到达现场。

  组长:万飞

  成员:马超发齐政华军刘增强

  第四小组:善后处理调查组;主要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抚受灾群众,并及时向园党支部汇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组长:杨红梅

  成员:万飞路保军张玉霞赵军献赖明程爱卿

  三、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导祭扫群众和车辆,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警诫,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快速报警,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各小组人员要高度负责,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开始救援和疏散,严禁出现推拉、挤压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位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带班领导要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工作。

  3、抢险结束后,各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6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规范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有效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学生公寓的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护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和本地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在本校学生公寓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下列安全事故、事件:

  ⑴火灾事故;

  ⑵人员拥挤踩踏事故;

  ⑶内部聚集打架斗殴事件;

  ⑷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⑸危急发病事件;

  ⑹非正常死亡事故;

  ⑺自然灾害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灾害对学生公寓财产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或实际损害的事件;

  ⑻后勤保障意外中止,导致学生公寓一时不能正常运行的事件;

  ⑼其他危及学生公寓财产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

  以下对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简称突发事件。

  5.工作原则

  处置学生公寓各种突发事件要遵循下列原则:

  (1)先行控制,随后处理;

  (2)生命安全高于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

  (4)及时、合法、公正。

  (5)属地管理。

  (6)鼓励学生参加抢险救灾,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对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危险的抢险救灾工作。

  6.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6.1应急组织体系

  6.1.1成立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

  6.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职责

  ⑴负责统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及善后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

  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地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情况,请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负责与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以便共同应对、妥善处置事件;

  ⑷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⑸总结学校有关工作经验和教训;

  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负责完成相关书面总结或报告。

  ⑺负责其他应当由指挥小组处理的事项。

  7.预防和预警

  ⑴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有关制度和管理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⑵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⑶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完善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确保事故预防、控制和处置必需的经费开支。

  ⑷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护部门和学校公寓管理组织各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使学生掌握必备的消防安全、公寓财产安全、学生人身安全防范知识,自觉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⑸学校安全保护部门和后勤物业管理部门要规范配置学生公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年检年审和日常维护检修;严格禁止在学生公寓区内或附近地域贮存或使用各种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

  ⑹学校安全保护部门和公寓管理组织要在学生公寓区相关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通道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各种报警、求助电话公示标志,并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控设施,加强对学生公寓区的安全巡查。

  ⑺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不应在学生公寓区组织大型聚集活动。如有必要在学生公寓区开展大型聚集活动的,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必须预先制定安全保护工作方案,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就处置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组织必要的演练,但必须周密制定演练方案,确保演练行动的安全和秩序。

  ⑻学校后勤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确保后勤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各种后勤保障事故的发生。

  ⑼学校安全保护部门要经常对学生公寓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检查,对学生公寓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执,预防因学生公寓周边存在的安全问题而影响学生公寓的安全。

  8.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人员或者首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任何一名成员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人应立即向指挥小组总、副指挥报告。指挥小组领导应迅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启动信息报告、对外求助和校内应急响应措施。

  9.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

  9.1总体要求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到达现场的指挥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决策并指令采取一切可能的自救措施,并按照规定的信息报告方式、渠道和时限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根据处置突发事故的实际需要,迅即决定向“110”、“119”、“120”等社会救护机构报告。

  9.2分类响应措施9.2.1火灾事故

  ⑴指挥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指挥小组成员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全力组织开展一切可能的人员疏散、物资抢救及灭火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

  ⑵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⑶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人员进行人员、物资抢救和灭火工作。

  ⑷立即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媒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的发生。

  ⑸立即通知本校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人员伤害的,应立即向120求助。

  ⑹配合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救治。

  ⑺火灾扑灭后立即封锁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调查。

  ⑻因火灾造成学生人身较大损害的,应尽快通知学生家长;并妥善做好来校的受害学生的家长、亲友的接待安置工作。

  ⑼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成立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专门工作组,尽快依法、公正、妥善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及其他各项善后事宜。

  9.2.2人员拥挤踩踏事故

  ⑴现场公寓管理人员立即开展现场疏导,立即报告指挥小组成员。

  ⑵指挥小组成员接后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

  ⑶发生人员伤害的,应尽快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

  ⑷根据现场情况决定向社会救助机构求助。

  ⑸尽快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并做好相关的情况通报、接待安抚等工作。

  ⑹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9.2.3内部聚集打架斗殴事件

  ⑴现场发现者应当立即向公寓管理员报告,或者立即直接向保护处值班员或负责人报告,或者向校务值班干部报告,或者向学工处领导报告;在学工处责任人和保护处责任人未接到报告的情况下,其他接报人应当在努力劝阻、控制面的同时,迅速向学工处负责人和保护处负责人报告。

  ⑵学工处负责人、保护处负责人接报后应当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人员果断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事件、控制主要当事人。必要时可以向110报告,由属地公安派所出警,采取制止、控制措施。

  ⑶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检查、医治。

  ⑷在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人的统指挥下,学工处、保护处和有关系部协同迅速开展事件调查取证工作,尽快掌握事件全部真相,并形成调查报告。

  应当慎重考虑是否将事件作为刑事或治安案件交由公安处理。如果事件并未产生严重人身伤害后果,当事学生能配合调查、认识错误、承担责任,则由学校调查处理。

  ⑸根据事实,对于凡在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接受严重处分的学生,应当通知其家长来校。由学工处负责人、保护处负责人有关系部负责人分别向各该学生家长通报事件真相,取得各学生家长对事件处理的理解和支持。

  ⑹在学工处负责人、保护处负责人和有关系部负责人的主持下就伤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公正处理伤害赔偿事宜。

  ⑺根据事实和有关规章,对当事学生作出学籍处理或纪律处分。

  ⑻跟踪教育、帮助受到学籍、纪律处分的学生。

  9.2.4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⑴现场发现者应当立即向保护处值班校卫队报告,或者直接向110报案。

  ⑵保护处值班校卫队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事件发展,控制有关当事人,同时向110报案、向保护处负责人报告。

  ⑶对外来施暴者,保护处校卫队员在110警员尚未到达之前,应当先行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将其控制,不得简单驱逐。

  ⑷保护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⑸对受到伤害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⑹保护处负责人与受理事件的公安保持密切联系,掌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⑺支持受害学生依法追究侵害人承担法律责任。

  ⑻对引发事件以及在事件过程有严重错误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9.2.5危急发病事件

  ⑴发现事件的学生或公寓管理员应当先行、立即单独采取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A向学校值班医生报告;

  B径行将发病学生送附近医院;

  C报120求助;

  ⑵有关班主任、辅导员、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在得悉事件后应当尽快亲自或派员前往医院看望发病学生,了解病情,并向学校领导报告,请示事件处理意见。

  ⑶如病情较为严重,经医院救治不能迅速脱离危险的,学校应当尽快通知学生家长。

  ⑷对于紧急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暂时未备的,学校应当先行垫付,待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⑸经医院救治已脱离危险,但尚需较长时间继续治疗和康复的,应当办理休学。

  9.2.6非正常死亡事故

  ⑴学生公寓突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的统指挥下立即采取以下先行措施:

  A向上级主管理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事故初报;

  B向当地公安、医疗部门报告,由其作出权威的非正常死亡原因认定,以便进一步认定责任。

  C通知非正常死亡学生的家长。

  ⑵非正常死亡原因确认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作出正式书面报告。

  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学校迅速成立事故处理组织,组建责任认定、善后调处、对外联络、人员接待、信息发布等专门工作小组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⑷处理非正常死亡事故,应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淅、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公平公正。要防范可能发生的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等情形。

  ⑸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全面总结,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终结报告。

  9.2.7台风、洪水、地震、特大雨雪等自然灾害对学生公寓财产安全和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险或实际损害的事件

  ⑴根据气象预报,在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学校后勤部门应对公寓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如确认其难以抵御即将来临的灾害性天气,则应通知并协助学生公寓提前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⑵灾害性天气已经来临,并构成对学生公寓的危险,学生管理部门则应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⑶院、系两级学生工作者和班主任、辅导员等应与学生同患难与共,做好受灾学生的安置和心理安抚工作。

  ⑷对因灾患病或受到人身损害的学生进行及时有效地救助。

  9.2.8后勤保障意外中止事件

  ⑴事件发生后,公寓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保护处,接到报告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各自的主管领导报告。

  ⑵后勤部门应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后勤保障。

  ⑶学生工作部门应组织足够的学生工作者深入了学生公寓,向学生说明情况,对学生生活作出临时性安排,稳定学生情绪,防止发生群情不稳。

  ⑷保护处立即安全保护力量进入学生公寓,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件,维护学生公寓的秩序。

  10.附则

  1、本预案未尽规定的事项,由应急指挥机构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以指令决定。

  2、本预案由学院学工处、保护处、后勤管理处联合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预案生效后,此前与本预案有抵触的规定即行失效。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7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饮食的安全卫生和营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xx〕2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准入管理

  国家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从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责任。要严格把好学校食堂准入关,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自主经营。采取托管服务的学校食堂,须严格企业准入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竞争择优。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学校的场所和固定设备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部分不具备举办食堂条件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投标,确定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餐饮配送企业服务。凡实行托管服务和餐饮配送等外包服务的学校,必须严格准入标准,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

  二、加强监督巡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过程、全链条进行监管,确保各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对不符合餐饮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条件等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配送食品的监督,一般应一个月一次进行评估和记录,及时了解食品口感、学生反映等,并将有关信息汇总反馈。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与质量管理。对食品配送企业提供的产品,学校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进行查验,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要完善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成立校膳管会,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工会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行使对食堂及送餐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信息通报、报告制度,及时将学校食品配送单位经营许可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重要情况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向当地政府或上级监管部门报告。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与支持学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重视和认真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

  五、认真开展检查,及时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托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招标及合同签订备案情况、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情况、学校平时监管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做好整改。同时要重视学校食堂建设,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对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设施、保管场所一并纳入条件改善计划,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9

  一、突发事件的类型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6、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7、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8、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二、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2、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2或999

  三、应急预案的组织措施

  1、成立应急预案的独立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长:xx组长:xx

  组员:xx、xx、xx

  下设通信联络组:

  组长:xx消防保卫组

  组长:xx抢险抢修组

  组长:xx医疗救护组

  组长:xx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2、组织的分工职责

  (1)组长职责:

  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x作控制;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安排;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2)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信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3)讯联络组职责:

  a)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b)保持通信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c)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技术支持组职责

  a)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b)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c)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消防保卫组职责

  a)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

  b)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c)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d)保护受害人财产

  e)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a)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b)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c)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d)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a)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c)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a)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b)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四、基本装备

  1、特种防护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一般防救护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和防护网;救护担架1付、医药箱1个及临时救护担架及常用的救护药品等

  3、专用饮水源、盥洗间和冲洗设备。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0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六、纪律与要求

  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规章制度。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环保局应急工作措施要求,确保在本辖区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实现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指示要求,制定黄山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基本任务

  (一)负责对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险废物的鉴别鉴定,进一步核实污染物的性质。

  (二)判定环境污染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

  (三)参与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对染有生物粘剂、化学毒剂的物品和其它危险废物的`善后处理与处置。

  (四)完成市环保局应急预案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启动

  (一)接到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通知时,立即通知应急人员,指定集结地点,明确集结时限(20分钟以内),明确相关要求,展开应急准备工作。

  (二)视具体情况报告有关领导,通知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任务

  受领应急任务内容:1、事件的基本情况;2、本单位的基本任务;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规定;4、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和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措施

  在分析判断情况的基础上,应结合预案、应急任务和实际情况,定下执行应急任务的行动计划。应急器材、设备、任务、处置方法及应急人员防护等措施。

  四、应急处理与处置

  (一)协同监测应急小组采取应急监测,接收应急监测有关数据;

  (二)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鉴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三)向上级部门报告鉴别鉴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四)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质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五)根据污染源种类、性质、污染范围,组织实施消除相应污染。

  (六)认定污染类别,选择处理方法,对污染危害进行最终彻底处置。

  (七)及时上报各类污染信息,发生较、特大突发事故是地,及时请求社会救助。

  五、应急终止及应急保障

  (一)组织人员返回,维护、保养应急设备。

  (二)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三)进行应急工作总结,编制应急总结报告,上报应急工作情况;

  (四)做好器材、车辆、通信设备、医疗及生活的应急保障。

  六、应急组织机构

  (一)设定应急投诉报告电话:8532643

  (二)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黄山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环保局组长担任,小组办公室由环保局副局长及各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为环保局及科、站这到所有成员。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2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幼儿园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坍塌、开裂、脱落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2、幼儿园供水、供电、电器和燃气具失火、淹水、触电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3、地震、暴风、雷电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4、其它与校舍安全有关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校舍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由园长负责立即向县教办报告安全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理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

  2、发生园舍安全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应果断决策,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A)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发出警报信号,组织师生员工的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B)迅速联系医院、火警、公安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实施人员救护,排除险情。

  (C)做好心理辅导,稳定师生情绪,对抢险救援的路线、物资的供应进行有力的保障,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D)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在不影响救护的条件下防止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幼等工作。

  (一)通讯组:(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幼儿,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各班配班老师(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班级幼儿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广播告知全体幼儿,报险救灾)电话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

  四、师幼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幼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所有教师和幼儿,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教师必须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幼的安全逃生。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在幼儿园时间内追逐、打闹;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幼儿园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幼儿园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幼儿园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

  (二)、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1、通过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教育教育制度。

  3、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学生在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

  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

  3、一般事故由幼儿园处理,并报保健室备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区教办和相关部门汇报。

  4、重大事故发生时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处理。

  5、保护现象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幼儿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处理。

  7、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不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并及时向区教办联系和咨询。

  8、一次性解决原则。幼儿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理中不解决住房、户口、入学和工作等原则问题;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3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 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 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2 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 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 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 应急响应

  4.1 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 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 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 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 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 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 附 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 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

  根据省、市、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要求,为免除或减少灾害损失,确保高考中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突发事件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建立XX学校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工作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确保相关人员和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严格遵守信息上报机制要求,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国家教育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试卷发生失泄密处置方法

  1、建立试卷保密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及监控、报警设施,并确保试卷保密室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保密室的使用规定,在试卷存放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每班不少于三人;严格遵守保密室和保密柜钥匙专人分别保管制度,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严格遵守备用卷的管理办法,考点领取的备用卷必须保存在考点保密室的保密柜里并加贴封条,启用备用卷应符合相关程序。

  2、如果发现试卷失泄密现象,应当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区公安分局和保密局,及时实施处理意见。

  3、如果发现备用卷失泄密,主考应立即封锁保密室,保护现场,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同时立即上报考区主任和高招办,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2章第13条至第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教育考试机构管理混乱和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而导致试卷失泄密等问题的,必须进行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学校应选择通风、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考点、试场作为考试场所。选聘考试工作人员时,要充分考虑到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处理预案中所涉及各项工作。联系卫生部门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要建立临时医疗卫生服务站,由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2、处置办法

  ⑴安排2个教室为备用试场,预留若干备用试卷,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

  ⑵考试前要健全考生健康档案,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考试的,须于事先向区高招办递交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再由区招办和卫生部门研究,作出相应安排。

  ⑶考试期间若发生传染病疫情,应立即报告,区高招办将向卫生部门及区领导和上级教育考试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⑷备用考场应独立安排在其它楼层,适当远离其它考场,指定专门通道。备用考场启用,须经主考签字批准,并报区高招办备案。

  ⑸高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的现场消毒处理及救治工作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期间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考试前一周,学校要组织力量实施卫生监督,学校食堂、超市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禁止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同时要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卫生监督员对卫生管理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

  2、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⑴报告

  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卫生行政部门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医疗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5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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